四川省社科院召开“新《公司法》实施暨《新公司法论》出版座谈会”
王楠
2006年04月07日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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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4月6日上午,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在毓秀苑宾馆举行“新《公司法》实施暨《新公司法论》出版座谈会”,来自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经委、四川省证监局、四川省律师协会、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以及省内几所著名高校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30多位领导、专家和学者参加了会议。本院金融所、工商
所、宏观所、科研处等代表与会作了发言,法学所的全体研究人员、工作人员以及各年级研究生参加了座谈会。
四川省社科院院长侯水平研究员首先对本次会议致词,座谈会由四川省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郑泰安主持。四川省社科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周友苏研究员、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肖萍、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文敬、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陈明国、四川省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沈青峰、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高晋康教授、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德兴教授、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长王允武教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鲁篱教授、西南交通大学法学系饶艾教授以及四川省社科院学术顾问林凌研究员和覃天云研究员、刘世庆研究员、盛毅研究员、蓝定香副研究员等分别作了精彩的主题发言。
座谈会围绕新《公司法》的实施和《新公司法论》的出版,对我国公司法改革的经验和我国公司法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研讨。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新公司法论》作为周友苏研究员近二十年公司法研究的结晶,是对新《公司法》理论和实务研究的重要成果。该书学术价值含金量高、观点新颖、论理深入,对问题的钻研与时俱进。尤其是对设立中公司、瑕疵公司、股份交付的标志、公司僵局、公司清算等实践问题提出了原创性很强的解决思路,对司法实务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代表还认为,我国目前的公司正处于由经济意义上的公司向法律意义上的公司转变的过程之中,《新公司法论》能够为诸多公司早日实现这一重要转变提供操作指示和实践指南。
同时,与会代表对周友苏研究员的学术品格和研究能力给与了高度评价。大家指出,无论从量还是质来看,周友苏研究员在公司法领域内的学术成果都是有目共睹的,尤为重要的是,在《公司法》修改过程中,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的由周友苏研究员主编的《中国公司法修法研究特辑》对新《公司法》的诞生产生了较大影响。周友苏研究员长期对公司法的潜心钻研不但使自己成为公司法学的权威专家,而且在他的带领下,四川省社科院法学所正成为我国商法研究的重要基地。此外,有代表还特别指出,周友苏研究员将研究成果与立法、研究生教学相结合的做法,非常值得借鉴。
到会对本次座谈会进行报道的新闻媒体包括《四川日报》、《金融投资报》、《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四川电视台、四川人民广播电台。会后,周友苏研究员还接受了《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和四川人民广播电台记者的专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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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28日 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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