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期将重点清理2021年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请相关项目负责人于4月11日前,将结题材料提交科研处。
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的,省规划办将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终止或撤项。被终止项目和被撤销项目的负责人分别在3年和5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
科研处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