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界的广泛研究已指明,抗日战争建树了捍卫世界和平与民族平等这一具有全球意义的伟大功业。但既存研究似未明确指出中国人民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的更具深远意义的贡献, 现从全球史角度加以阐论。
一、国际社会的文明进步与法西斯主义的倒行逆施
人类文明进步是十分广阔的历史进程,其中,包括领土主权在内的一切权益分配脱离自然法状态,进入人为法范围,即是人类文明进步之一重要表征。从全球史观的角度看,一方面,世界上的国家长期在自然法原则下为疆土和权益相互争夺,另一方面,人类在国权界定层面也存在向文明渐进发展的趋势。古希腊以来,包括城邦国家在内的各类国家都曾缔结过许多盟约和国际关系原则,即确定一种处理国家关系的文明方式。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众多国家进一步致力于为国际社会建构更具权威性的社会纽带,把民族国家组成的世界由自然状态转化为具有人类文明特征的社会状态。1919年,国际联盟(简称国联)规定,各国须“严守国际公法”,一切国际争端由国际法院按国联章程依“法律裁判,或交行政院审査”;如有违背《国际联盟盟约》“而从事战争者”,国联行政院有责任建议各国“组织军队以维护联盟盟约”。此后,国际社会又先后签订《洛迦诺公约》、《非战公约》等国际公约。上述国际组织及条约虽带有太多的大国意志,但毕竟体现了国权划分层面人类文明的一次较为明显的进步。著名经济学家、历史学家路德维希·冯·米塞斯曾指出,尽管存在很多问题, 但“ 国联的确展现了一些未来的边界调整可公正地满足某些国家及某些国家的某些地区的要求的前景”,“从这些极不充分的开端中”,展现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世界性的‘超国家组织’有朝一日能发展到能够向各国确保他们所要求的和平”的可能性。
上述体现文明进步的国际关系纽带尚在缔造过程中,希特勒就提出了严重挑战。他宣称“世界不是属于懦弱民族的”,其祖先皆“以武力得来”土地,因凡尔赛和约规定而失去的土地,“只可诉诸武力才有希望”重新夺回。这些十分露骨的表述暴露出希特勒仍以自然法原则理解民族国家疆土的界定。他一上台,就宣布德国军队要“ 为新的出口机会而战”,“在东方获得新的生存空间并无情地使之德国化”。
勒一样,日本法西斯也把武力侵夺他国领土视为天经地义。1931年3月,板垣征四郞公然宣称,夺取中国的满蒙是“实现日本帝国远大理想”的重要步骤,进一步发挥“东方会议”在满蒙“拥护日本之特殊地位”的侵略政策。他认为不能“单用外交的和平手段”,而要以武力强行夺取日本对“美、俄、中的作战上都有重要关系”之满蒙。1934年10月1日,日本陆军省新闻组赤裸裸地宣称,“战争是创造之父,文化之母”,日本“ 参与无限生成化育”的战争“是天赋的使命”。1936年8月7日,日本五相会议所订《国策基准》进而确定:日本“对大陆政策的基本方针”,在于“日满国防的巩固,消除苏联的威胁,同时防范英、美”;对“外南洋”“以渐进的和平手段扩张”势力,“确保西太平洋制海权”。这表明日本的国家意识中完全缺失对国际社会文明纽带的起码尊重。尽管1928年8月日本参与制订并签署了《非战公约》,但仅过3年,便发动了对中国的侵略战争。此后,日本凭借武力横行于东亚和太平洋地区。1933年2月14日,国联特别会议通过“十九国委员会报告书”,宣告日本占领中国东三省、制造伪“满洲国”等侵略行为皆不合法,但日本对此不屑一顾,竟退出国联以示拒绝。其退盟通知书宣称,“多数国联会员国,当其处理中日事件,以为尊重不能适用之法则,比确保现实和平,更为重要”。日本把多数国家认可的国联公法视为“不能适用之法则”,而把它武力侵略中国解释为“确保现实和平”之道,实是向世界宣告要以野蛮的武力彻底颠覆国际社会的文明法则。
二、中华民族喋血牺牲捍卫国际社会文明
中国对国际关系文明纽带怀有完全不同的认识。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国人立即摒弃了曾信奉的“弱肉强食”法则。创建国联的建议提出后,国人十分关注山东主权问题,但更希望世界各国共立“一种普及条约”,“取消种种特别之规定”;希望巴黎和会开成“世界的议会”,把国际“仲裁裁判”改造为“世界法庭”,将国联建成“世界的行政机关”,以保障世界永久和平。这是当时国人的普遍希望,虽不免有空想成分,存在对列强建构新国际关系格局的诸多幻想,但也表明中国人民对国际关系领域的文明法则怀有真诚敬意。
因此,尽管巴黎和会曾带给国人刻骨铭心的失望感,但九一八事变发生后,中国政府仍然立即将日本侵华事件提交国联裁处,此后几年间一直敦促国联主持公道,以期和平解决。学界对此讨论已多,不少论者指出国民政府采取此措施,是为了继续推行“先安内后攘外”方针,以图集中力量消灭异己、消¥红军。也有论者认为,国民政府此举是出于中国国力太弱的考虑。但是,我们还须看到事情的另一面:国民政府将事件提交国联裁处,并通过外交途径揭露日本对国际法的践踏,争取国际正义力量谴责和制止日本的侵略,进一步体现了作为弱国的中国对国际法的尊重,因而博得了许多国家的同情。1931年10月,国联理事会14国以13票对日本1票的表决,支持中国关于“先撤兵后谈判的原则”。国人认为,尽管因国联议案不合议事程序未能成立,但毕竟“揭破”了“日本以武力占领”的行为,使之在世界面前“无可辩护”,因而“不能说”“毫无意义”。外交部长顾维钧指出,他在国联的斡旋虽然成效有限,但毕竟争取到了不少国家尤其是小国对中国的支持和对日本的谴责。在国联1932年的几次会议上,小国都“团结一致”,表示“支持中国的立场”。正是有众多国家的同情和支持,1933年2月,国联十九国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中日冲突的报告草案。此报告弊病虽多,但日本在东三省的“军事行动以及扶持和承认‘满洲国’等行动均遭到明确的谴责”。国际舆论界普遍反映中国在“道义上”取得了胜利,“而日本则是完全被孤立了”。这表明中国力争依据国际公法制止野蛮侵略的正义之举,已在世界产生一定影响。
七七事变后,中国在国际法范围争取和平解决事变的努力宣告失败。蒋介石认为,中国除全国一致,“牺牲到底”,“决无局部解决之可能”,明确宣告必须与日本打一场全面战争,以捍卫人类文明进步。正如中共宣言所说,中国的抗战“不独为了挽救自己祖国的危亡,亦且有助于国际反抗侵略的奋斗”,不仅“决定中国的命运”,也决定“世界的命运”。蒋介石也说,中国的抗战“决非争一时之胜负与得失”,而是为了“奠定东亚中日永久和平之基础”。胡适进而论道:“中国民族抵抗日本”是“世界民族抵抗暴力侵略的开始”,是“为文明和爱好和平的世界作战”。国共两党和一些学人不约而同的见解表明,中华民族的抗战志存高远,不仅是为捍卫国家主权而战,更是为全人类的文明进步而战。
当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已全面展开之际,西方一些大国却远未认识到德国和日本发动的侵略战争是对整个人类文明的严重挑战,而是仅从自身安全考虑问题。1940年法国战败以后,尽管“美国舆论的很大一部分”意识到“英国已凶多吉少”,却主张“应让其听天由命”,甚至认为“欧洲民主制度的存亡与己无关”。1941年3月美国通过租借法案以前,中国的抗日战争很少得到西方国家的援助。顾维钧在国联争取国际力量制止日本侵略时,深感欧洲大国“眼光短浅”,“总是专注于眼前利益问题,而不能高瞻远瞩”。1937年10月,中国已在淞沪地区浴血苦战两个多月,西方大国仍然只关心眼前“利害关系”。当中国要求国联出面干涉上海战事时,英国为避免其主导的国联与日本对垒,“把烫马铃薯扔进华盛顿公约的篮子里”。美国也认为中日两国与“美国距离遥远,进行干预不是美国的事”,“不愿承担这样的风险”,甚至“不愿当会议的东道国”,把会议推到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法国竟然在开会前,突然宣布废止外援中国的战略物资经“印度支那过境”,顾维钧一再说明这“将严重削弱中国的抵抗力量”,关系“整个远东的和平与安全”,法方却仍不改错误决定。可见,西方大国当时弥漫着民族利己主义思潮,与处于艰难困苦中的中国为国家主权、为人类文明幸福血战到底,形成鲜明对比。
当法西斯主义逐步席卷世界之际,地球上最有影响力的四大支柱对支撑人类文明大厦发挥了主要作用,这即是中美英苏。中国在四国中最弱,却能在1937年8月向盘踞上海的日本侵略军发起反击,投入70多万精锐之师,血战3个多月。当时的中国本来“没有抵抗一个头等海陆军强国的力量”,但中国却是“第一个拿起枪杆子来”“ 抵抗侵略”的国家。国外学者也指出,中国的抗战使日本背上了“超过负荷的沉重包揪”。因此,1943年,英美开始“设计未来和平大厦”时,都主张“建立一个由四大强国监督的世界安全组织”,中国以四强之一参与其事。有人可能认为中国的四强地位是列强赐予,蒋介石也认为,他受邀出席四国会议“不过为陪衬”,“实际毫无意义”。此说显然欠周。日本向世界和平发起全面挑战之际,在中国共产党倡导下,国共两党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团结全民族抗击日本法西斯。此后,中国支撑反法西斯东方战场8年之久,为国际关系重返文明轨道付出了极为沉重的代价。《东方杂志》载文指出,“中国之成为当前和战后世界机构中四大支柱之一,是由于中国本身几年来英勇作战的结果。”中华民族作为以文明对抗野蛮的先锋和支柱的地位, 应该得到历史的肯定。
三、中国为重建国际社会文明纽带作出重大贡献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为捍卫人类文明进步而战的意义,在重建战后国际社会文明纽带过程中,也体现得颇为充分。1943年,世界反法西斯国家着手战后国际关系体系的建构。其时,中国抗战仍处于最困难的时期,但国人对重建国际社会文明纽带仍倾注了极大热情。早在签订《大西洋宪章》之际,胡适就表示相信世界以“和平计划”取代“恶棍主义原则”是可能的。1944年敦巴顿橡树园会议筹备和召开期间,国人更对体现战后国际社会文明纽带的新国际组织的意义和如何建设新国际组织,开始了认真讨论。一个饱受战争之苦的民族,在战争大势虽成定局,但仍与敌人拼死血战之际,其有代表性的成员首先想到的不是复仇,而是要与世界各国共同建立一个常设国际组织作为国际社会关系的文明纽带,以保证全人类的共同幸福。在行动上,中国为新国际关系文明纽带的建构做了极大努力。会前,中国政府“就成立新的国际组织一事,拟订了五个草案”,“阐述中国对制订国际组织宪章的基本观点”。会议期间,中国代表团又提出14个问题,供会议讨论。其中,关于战后“国际争端”“应根据正义和法律原则加以解决”这一最重要的原则,就是“中国代表团提出的”,并被写进联合国宪章,成为战后解决国际争端的重要原则。1945年4月旧金山会议召开时,中国派出了中国共产党代表董必武在内的代表团出席大会,表现出对维护战后新国际关系纽带的权威性而怀有的热望。
联合国成立后,中国人尽管因大国间为争夺权力的斗争不断发生而对联合国颇感失望,但仍然未对国际关系文明纽带失去信心。王克浪指出,中国虽不能完全寄希望于联合国,但联合国宪章仍将是“今后若干年代国际社会的根本大法”,“也是我国八年抗战”的“一大成功”。陈友松指出,“各国都应拥护这个新世界大宪章”,如果“ 蔑视这个大宪章,把它故作曲解”,就要“种下第三次世界大战的恶因”。
上述表示显然不仅是个人的见解,而是中华民族一贯追求借助和平文明的国际关系法则实现世界和平的共同愿望。中国不仅与世界各国共同努力创建了新的国际组织, 而且始终坚持维护联合国的正义原则,主张大国小国一律平等,在主权独立、领土完整等方面享受公平待遇。因此,中国政府和人民竭力倡导和支持战后殖民地独立运动。大战结束后,英法荷等战胜国均不愿放弃他们的殖民地,而中国则持有与西方许多国家完全柑反的认识。当时, 国内舆论指出,战后应该造就公正的世界,“绝不容许殖民地制度的继续存在”。列强以武力占有的殖民地应“得以彻底而合理的解决”。“任何强国还想维持殖民地制度”都必将“自食其果”。蒋介石则在1942年提出“力求解放亚洲各民族为我今后唯一之责任”,并表示对英国力图保住印度殖民地的“鄙贱自私”行为“非严正对之不可”。出于上述认识,中国政府为殖民地获得独立做了多方面努力。1942年2月,蒋介石出访印度,一面促英国“立即宣布印度实行自治领之日期”,一面劝印度领导人接受具有现实性的“先得到真正的自治领地位,然后独立”的路途,并通过外交官在英美等国游说,力图促成印度尽快获得自治领地位。同时,中国政府还通过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力争全世界殖民地战后均能获得独立。1942年7月,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王宠惠提出《补充大西洋宪章联合宣言文稿》,要求确定《大西洋宪章》关于“各国各民族自决等原则,一律适用于全世界”,“各民族及各种族一律平等,为世界和平之要素”。 在旧金山会议上,五强及其他国家对处理战败国殖民地的“托管”问题争论不下,中国代表提出必须重视“托治土地及人民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情况之重要性,使彼等逐渐发展,获得独立或自主”的折中方案,“得到了各国的称赞或同情”。中国的多方努力不仅使战败国殖民地实现独立的过渡方式被确定为联合国的政策,而且间接促成了印度、緬甸等实现独立。在中国等国的倡导和支持下,战后初期“世界殖民地解放运动就达到了有史以来的高潮。中国与众多国家在战争期间和战后制订和平规则,促成部分殖民地获得独立,促进世界民族解放运动的高涨。这是实现联合国民族平等原则、促进国际社会关系文明进步的突出成果。现在, 联合国成立已届七十周年,尽管存在很多问题,但随着全球化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国家主张由联合国按公正原则处理国与国之间的冲突与纠纷,国际社会的文明纽带仍不断展示出实际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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