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和监督,推进基金市场化、多元化投资运营。制定实施免税、延期征税等优惠政策,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表明我国将通过促进养老金金融化改革来应对基本养老金缴费和支付负担过重,无法应对人口老龄化冲击等问题。所谓“养老金金融化”,指金融市场和金融创新在养老金积累投资以及待遇中的比重不断上升,并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冲击,保障退休收入中发挥更大作用。其实现途径为养老金体系改革为激励个人和用人单位向第二、三支柱缴费,为养老基金运营机构利用金融工具提高保值增值效率和风险控制提供便利条件和政策支持。我国企业年金制度起源于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其中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但由于政策导向长期不明确、税收优惠不到位、企业年金管理更注重资金筹集与发放,不太重视运营过程的金融属性以及数量化而非审慎性监管等原因,导致我国养老金金融远远落后于实体经济发展,难以满足人口老龄化的迫切要求。截至2015年底,我国仅有7.55万户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年末企业年金基金累计结存9526亿元,运营的企业年金计划仅为1447个,实际运作资产为9260.3亿元,仅占当年GDP的1.4%。有利于吸引中小企业和自由职业者的集合计划仅有55个,仅占企业年金计划的3.8%。[1]2002年,英国启动了新一轮以提高金融化水平为导向的养老金改革,并取得较大成效,其改革经验值得借鉴。
一、英国养老金体系变迁及现状
英国养老金体系开端于1946年《国民保险法》建立的以普遍(Universality)、均等(Uniform)、统一(Unity)为原则的国家基本养老金。这是当时养老金制度的唯一支柱,其理论基础是《社会保险及相关社会服务报告》(《贝弗里奇报告》)。贝弗里奇曾建议用20年缴费期来积累国民保险基金,但考虑到当时英国的经济社会现实,尤其是国民收入和缴费能力普遍偏低的现实,工党政府并没有采纳贝弗里奇设想的基金制,而是选择现收现付制立即兑现全额国家养老金承诺。然而,这一决定为国家养老金出现待遇水平长期偏低、基金财务不平衡以及积累性养老金发展滞后等问题埋下隐患。
20世纪50年代末至70年代,为提高退休收入,英国政府逐步建立了收入关联的缴费型附加养老金,如1959年的“等级养老金”、1975年的“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等。这一时期私人职业年金也获得较快发展,标志着英国养老金制度向国家主导的多支柱模式转变。20世纪80年代撒切尔夫人“福利收缩”改革对国家养老金大力削减,鼓励私人养老金发展,使英国的养老金从国家主导转向市场主导的三支柱体系模式。然而,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英国养老金制度出现了国家养老金制度财务不可持续、财政负担加重,职业和私人养老金发展覆盖面窄等问题。
2002年10月,英国政府成立以阿代尔·特纳(Adair Turner)为首的“养老金委员会”,研究21世纪养老金供给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国家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改革建议,从此拉开了新一轮养老金改革的序幕。从2002年起英国开启了逐步取消国家收入关联养老金的改革。为平稳过渡,建立了国家第二养老金。该养老金也属于收入关联养老金,但其待遇规则是低收入群体替代率高,高收入群体刚好相反,这样既强化了附加养老金的再分配功能,又促使高收入群体协议退出国家养老金以推动私人养老金发展。2012年4月彻底取消国家第二养老金的收入关联性,将其改造为固定费率养老金。在此基础上,2016年4月正式将原属第二支柱的国家第二养老金并入单一的新国家养老金。[2]2012年10月英国推出自动加入职业年金计划改革,规定最迟到2018年所有年收入超过最低收入门槛、年龄在22岁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没有参加其他职业养老金计划的雇员都要“自动加入”雇主选择的国家雇员信托储蓄计划(National Employment Savings Trust(NEST))。同时,继续采取多种措施推动第三支柱私人养老金的发展。
从上述改革历程看,此轮改革的主线是整合和简化制度,明确三个支柱的界限和职能,国家养老金承担保障基本收入的职能,通过税收优惠、发行养老金债券、优化养老金金融监管、鼓励金融创新等措施,促进职业和私人养老金基金积累并提高投资收益,使其承担提高退休收入的职能。
二、英国养老金改革的金融化导向
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界习惯将英国的养老金改革称为私有化改革。主要依据是公共性质的国家养老金制度的紧缩和对私人养老金制度的鼓励。然而,私有化只是一个改革的工具,不是改革的目标。况且私有化也与2002年以来新一轮改革中第一支柱强化的事实不符。事实上,促进养老金金融化,提高养老基金积累和投资收益,保障老年人收入才是此轮改革的目标和特征。
首先,综合改革第一支柱,为第二、三支柱发展提供条件。将第二支柱的国家第二养老金整合进第一支柱新国家养老金制度,新制度采取在收入增长、物价上涨和2.5%三者中选择高者作为国家养老金待遇的指数化调整标准。[3]同时,渐进提高领取第一支柱新国家养老金的资格年龄,2018年11月前将女性资格年龄与男性统一为65岁,2018年12月—2020年10月间再提高1岁(Pensions Act 2011),[4]目前正在讨论到21世纪40年代后期以渐进方式提高到69岁。[5]对第一支柱的家计调查型计划,2020年10月前将养老金补助(Pension Credit)资格年龄逐步从63岁提高到66岁,并终止2016年4月6日以后退休人员的储蓄补助(Savings Credit)计划。上述政策有利于保障退休人员较高水平的基本收入,遏制老年贫困。拉美国家以及英国20世纪80年代私有化改革导致老年贫困大幅提高的教训表明,只有在第一支柱能保障较高水平的基本收入,不致引起老年贫困率上升的条件下,政府通过政策优惠促进第二、三支柱才不会招致政治上反对。从这个意义上讲,英国第一支柱改革为第二、三支柱养老金金融化导向改革提供了基础条件。英国养老金政策研究所(Pensions Policy Institute)测算显示,改革后的第一支柱替代率将从2016年4月份的18.6%提高到2043年的26.4%(见图1)。
图1 英国平均收入、第一支柱养老金待遇及替代率
注:2016年及以后年度数据为预测值。
资料来源:Pensions Policy Institute,The Pensions Primer:A guide to the UK pensions system,Updated as at June 2016,p42.
第二,优化税收优惠政策,增强缴费激励。为自愿养老金积累提供税收优惠是各国激励缴费的普遍做法,英国采取的是部分EET税收优惠措施。在缴费阶段,职业年金计划的雇主缴费作为人工成本税前列支,雇员缴费缴纳收入税;个人养老金计划参加者要缴纳包含养老金缴费在内的个人所得税,但缴费后可获得20%的收入税返还,对按40%及以上边际税率缴纳所得税的个人还可申请更高税收返还比率。能够获得税收优惠的缴费上限为收入的100%或40000英镑的较低者,返还的税收进入个人养老金账户。积累和投资收益免税,但政府规定私人养老金计划的最高免税积累金额,2016年为100万英镑,2018年4月后以2016年为基数根据CPI调整。[6]据英国养老金政策研究所测算,2014-2015财年英国对职业和个人养老金计划的税收优惠总额达343亿英镑,约占GDP的1.9%。慷慨的税优政策对提高职业和个人养老金计划的缴费积极性进而增加可用于投资的基金积累具有重要的激励作用。
第三,推行“自动加入”,建立补缺型准强制性职业年金计划,扩大覆盖面。2012-2013财年,英国政府引入了职业年金“自动加入”制度。在该制度下,年龄在22岁至退休年龄之间的雇员或个人,收入超过触发限值,要么加入自愿性职业年金计划,要么自动加入国家雇员信托储蓄计划。政府定期公布以周、双周、四周、月度、季度、年、两年制定的最低和最高缴费收入限值以及触发自动加入的收入金额(2016-2017财年标准见表2)。最低费率目前为工薪的3%,其中雇主最小为1%,2019年4月前提高到工薪的8%,其中雇主3%,雇员5%,积累基金由独立的专业化信托机构进行管理和运营。[7]政府对雇主缴费给予一定的税收返还,2012年10月—2017年9月为0.2%,2017年10月—2018年9月为0.6%,此后为1%。[8]在“自动加入”制度下,雇员有权协议退出,但每隔三年必须重复一次自动加入程序(re-enrolment)。[9]这样英国的职业年金事实上成为强制计划,为第二、三支柱养老金覆盖面扩大和可用于金融投资的养老基金的增长提供了政策支持。2012年4月至2016年3月,超过600万人自动加入职业年金或国家雇员信托储蓄计划。[10]
第四,养老基金投资和金融市场相互促进,为提高养老基金投资收益并分散风险提供市场条件。英国是养老金金融市场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专业养老基金公司、保险公司和信托投资等三类众多金融机构参与竞争。发达的金融市场为众多不同类型养老基金运营机构充分开展运营管理竞争提供了基本条件。货币市场为养老基金避险和待遇发放准备提供了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短期存款和国库券。2011-2012财年以来,国库券等货币市场净投资头寸有较大幅度提高,每年为100亿~150亿英镑,满足了近年来为规避资本市场波动而增加的短期货币市场投资工具需求。[11]作为长期性资金,养老基金投资策略更多体现在长期资产配置上。从表4可以看出,英国资本市场为养老基金投资机构提供了公共部门证券、公司证券以及其他资产等盈利性、流动性、风险性差异较大的投资工具。各类投资工具既有英镑计价资产,又有外币计价资产,既有债券类工具,又有权益类工具,既可以投资国内市场,又可以投资海外市场。发达的金融市场为养老金资产配置提供了良好的环境,而养老金金融的发展又促进了金融市场发展。
第五,改革监管方式,为养老金基金发展壮大提供良好监管政策环境。在监管机构上,2005年成立了养老金监管局(The Pensions Regulator,TPR),统一监管职业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和公共养老金。在监管方式上,作为普通法起源国,英国在养老金监管上采取审慎监管原则。该原则有利于基金运营机构创新并提高投资收益,但事前监管和主动性不足。《2004年养老金法案》在坚持审慎性监管原则下,允许养老金监管局采取积极主动的事前监管方式,并加强了对计划受托人、委托人、参加计划的受益人等相关人士的培训和指导,要求受托人、托管人具备养老金相关知识。为此,监管机构发布了一系列与法规配套的操作指南(Guidance),如自愿养老金计划指南、DC职业年金指南、DB职业年金指南等。《2008年养老金法案》通过后又发布了自动加入指南。[12]监管方式向事前主动监管转变,有利于基金运营机构进行金融创新,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并应对经济和人口冲击对养老金的侵蚀,有利于养老金制度扩面并提高对投资风险的预警和控制能力。
第六,通过提高退休者养老储蓄管理自由度、税收优惠和提供专用投资渠道,提高退休后养老金投资收益。1995年,英国推出了灵活取回计划(Flexiaccess drawdown)的养老金领取方式。计划参与者需要先参加政府认可的养老金计划,政府每年公布一次性取回上限,养老金账户积累25%以内并低于上限的资金可以免税一次性取回用于生活或进行其他形式投资,剩余资金用于购买年金保险。由于灵活取回计划给予更多养老金储蓄管理权力,有利于抵御低利率、高通胀经济环境对养老储蓄的侵蚀,2008年金融危机后该计划流行起来。同时,为提高退休后养老金的收益,英国政府还推出专用投资渠道。2014年财政预算提出设立“养老金债券”作为改革计划的一部分,该债券由政府发售,面向65岁以上人士购买,2015年购买的最高限额为1万英镑,1年期利率高达2.8%,3年期利率高达4%。[13]“养老金债券”的收益率远高于同期存款利率(0.5%)以及市场最高的1年期投资回报率(1.85%)、3年期回报率(2.5%)。[14]政府还将储蓄收入免税限额从2880英镑提高到5000英镑,这事实上免除了边际税率为10%以下的低收入者的储蓄收入税。[15]以上措施有效提高了养老金金融化水平。
三、养老金金融化改革的效果
(一)覆盖率
2015年英国职业养老金、个人或利益相关者集合养老金总覆盖率达64%,较2014年和2012年(NEST“自动加入”改革引入前一年)分别提高5个百分点和17个百分点。其中,DC型职业年金2015年覆盖率为16.3%,较2014年和2012年分别提高2.5和9.3个百分点;个人或利益相关者集合计划2015年的覆盖率为18%,较2014年和2012年分别提高2.3和7.8个百分点;而DB型职业年金2015年的覆盖率为28.3%,较2012年提高0.3个百分点,但较2014年下降0.8个百分点。从职业年金、个人或集合养老金总覆盖率长期变化趋势看,2012年是止降回升的转折点,该年引入“自动加入”制度使养老储蓄具有准强制性是关键原因(见图2)。
从不同类型年金覆盖率变化趋势看,1997年国家统计局开始报告该指标以来,DB型职业年金覆盖率呈不断下降趋势,2015年较1997年下降17.4个百分点;1997-2012年,DC型职业年金的覆盖率在6%~9.3%之间波动,2012年后引入NEST“自动加入”机制后迅速提高,短短3年就翻了一番;个人或利益相关者集合计划的覆盖率提高最快,1997-2008年从0.8%提高到9.8%,但2009-2012年覆盖率连续4年停滞在10%左右,2013年后覆盖率迅速提高(见图2)。DC型职业年金和个人或利益相关者集合计划发展较快,而DB型职业年金则趋于萎缩,重要原因是前者的税收优惠力度更大,对低收入者的免税率最高达100%。
图2 1997-2015年英国职业年金、个人或利益相关者养老金覆盖率
资料来源:Office for National Statistics.Annual Survey of Hours and Earnings Pension Tables:2015 Provisional and 2014 Revised Results,Statistical bulletin Release date:3 March 2016.http://www.ons.gov.uk/employmentandlabourmarket/peopleinwork/workplacepensions/bulletins/annualsurveyofhoursandearningspensiontables/2015provisionaland2014revisedresults/pdf.
总之,自动加入机制是2012年以来覆盖率乃至总覆盖率快速提高的关键原因,而税收优惠的倾向性是DB型职业年金与DC型职业年金和个人或利益相关者集合计划覆盖率此消彼长的重要原因。这些变化反映出英国养老金改革增加了养老储蓄人口,既定养老金基金中可用于市场投资的比例提高。①
(二)缴费率中位数
2008年以来,DB型养老金的总缴费率中位数呈现稳中上升趋势,2008-2011年为20.5%,此后持续升高到2014年的23%(见表5)。原因一是该类年金计划主要是大企业设立,缴费率具有刚性,另一原因是该类年金计划趋于收缩,无法吸收较低收入者加入。
DC型职业养老金、个人或利益相关者集合养老金的缴费率中位数以2012年为界呈现较大差异。2008-2011年DC型职业养老金总缴费率的中位数在11%~12%之间,几乎没有变化,雇主和雇员缴费率对比基本稳定。个人或利益相关者集合养老金也呈现类似特征。2012-2014年DC型职业养老金、个人或利益相关者集合养老金的总缴费率中位数大幅下降,分别从13%和9.3%下降到6%和7.2%。缴费率中位数的下降的原因理论上包括平均缴费率下降和低收入者加入。然而,处于金融危机中的2008-2011年,缴费率中位数并没有降低反而有所上升,据此可以推断2012-2014年原有人员缴费率并没有下降,总缴费率中位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制度吸引了大量较低收入者参加。
(三)投资收益
税收优惠、自动加入以及第一支柱养老金改革措施可以视为激励个人、雇员和企业进行第二、三支柱养老金缴费的推动因素,而提高积累基金的投资收益则是养老储蓄的持久劳动因素。从表6可以看出,除金融危机爆发的2008年,2006-2015年10年间英国职业和个人养老金的名义投资收益率均在3%以上,其中5个年份超过10%;除2007年、2008年和2015年外,实际投资收益率都在5%以上,绝大多数年份都高于GDP的增长率。虽然2012年以来,受世界经济,特别是欧洲经济衰退的影响,英国职业和个人养老金的名义和实际投资收益率呈下降趋势,相较其他国家而言,英国表现较好。2006-2015年英国职业和个人养老金的10年平均名义和收益率分别为7.3%和4.7%,在提供统计数据的25个OECD国家中名列第2和第1位;2011-2015年5年平均名义和收益率分别为8.2%和6.1%,均为第3位。[16]英国养老金金融化改革引致养老金基金积累规模扩大,促进了养老金金融竞争和创新以及养老金市场与金融市场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实现了较高的投资收益率,较高的投资收益率是拉动养老金储蓄积累的持续动力。
(四)养老金积累规模
养老金金融化改革的内在逻辑是通过缴费激励增加基金积累,通过高效投资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以增加实际积累和投资收益来抵消客观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养老金金融化的最终宏观效果一般用职业和个人养老基金资产总额及其占GDP的比重显示。从表7可以看出,2015年以美元计价的资产总额达1.8万亿美元,占当年GDP的97.4%。2012年增长尤其突出,环比增长11%,总资产占GDP的比重从89.2%跃升到96.3%。英国养老金改革促进了职业和个人养老金的积累和保值增值,养老基金资产占GDP比重呈上升趋势。这些积累的资产用于国内投资有利于通过促进产出增加抵消人口老龄化的影响,用于国外投资有利于分散风险及间接进口劳动力,从而实现保障老年收入的目标。
四、英国养老金金融化面临的挑战及应对措施
英国发达的金融市场为养老金金融化改革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养老金资产的快速增长和巨大规模又深刻影响了传统金融市场,养老基金已经成为证券市场的主导者。英国因此被称为“养老基金资本主义”(Pension Fund Capitalism)。[17]然而,20世纪70年代以来英国养老金的发展历程中70年代的股灾使得给付大量不足,80年代和90年代的牛市重新积聚了巨额盈余,然而,2000-2002年股市下跌30%又造成了赤字,2008年的金融海啸也带来了巨大冲击。[18]目前,英国“退欧”可能引致的风险尚在发酵之中。
对养老金金融而言,其面临的风险可以归结为金融危机冲击和低利率风险两类。事实上,除采取传统资产配置多元化和投资市场国际化等应对措施外,英国养老金运营机构早在20世纪80-90年代就推出了生命周期投资策略(lifecycle strategies)。2012年国家雇员信托储蓄计划(NEST)也采取生命周期投资策略。NEST委员会根据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uropean Securities and Markets Authority)的指南,按风险大小制定7类5年平均投资收益波动区间,收益率越高风险越大。第1类收益率区间0~0.5%,以后积累依次提高,第7类收益率区间为25%及以上。汇丰银行、Amundi资产管理公司、瑞银集团(UBS)等9家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提供50种以上到期日养老金资产组合(生命周期基金的一种形式),以“NEST+退休年份”命名,建立初期基金(如NEST2060)、临近退休(如NEST2022)和退休后的基金,国债、现金类投资比例高,另类投资比例低,发达国家投资比例高。成长期基金(如NEST2040)权益类投资比例越高,另类投资和新兴市场投资比例越高。即随着生命周期变化,风险资产比例的轨迹呈倒U型。NEST还根据计划成员的特殊偏好和要求制定了其他类型的生命周期基金,如NEST伦理基金(NEST Ethical Fund,面向偏好人权领域投资偏好成员的临近退休基金投资组合),面向偏好人权领域投资偏好成员的临近退休基金投资组合、穆斯林法规基金(NEST Sharia Fund,基于伊斯兰法则的投资组合)、高风险基金(NEST Higher Risk Fund)、低成长基金和临近退休基金等生命周期投资资产组合。[19]此外,灵活取回计划和发行面向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专用养老金债券等也是抵御金融危机冲击和低利率风险的重要措施。
五、结论及启示
从英国近15年来三个支柱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历程可以看出,改革的主线是养老金金融化,多数改革措施具有激励积累并创造条件促进养老金金融发展壮大的导向,目标是增加养老储蓄,提高养老金积累的保值增值效率来抵消人口老龄化的冲击。由于改革的渐进性,民众对改革趋势预期明确,因此养老金金融化改革的效果已经开始显现。英国的做法和经验对我国加快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保险,构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至少有以下借鉴意义:
第一,推行“自动加入”制度扩大企业年金的覆盖面。企业年金计划原本是为中高收入者提高退休收入进行补充,但人口老龄化加深对扩大这两类计划的覆盖面提出了要求。英国在2012年引入“自动加入”制度以来,覆盖率由不足50%,扩大到64%。我国企业年金具有自愿性,2015年参加企业年金人数2316万人,仅占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6.55%。[20]引入“自动加入”制度有助于提高企业年金制度覆盖率,提高我国个人养老储备水平。
第二,推出面向中小企业和个人的DC型集合年金计划。企业年金计划对中小企业和流动性人群扩面较难、运营成本较高是一个普遍问题,发展集合年金计划是解决办法之一。英国2012年推出的国家雇员信托储蓄计划(NEST)就是典型DC型集合年金计划,其集合特性满足了金融运营的规模要求,同时其灵活性亦满足了中小企业和个人的需求。在我国,部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农民工及非正规就业的城市居民也有参加年金或个人养老金计划的需求。考虑到我国集合年金计划发展严重滞后的现实,应尽快建立国家DC型集合年金计划,同时扶持市场型集合年金计划发展,为中小企业和有参保意愿的个人提供“年金超市”服务。
第三,完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是各国激励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计划发展的普遍做法。在我国,对企业年金尤其是个人养老金实行税收优惠受到诸如“豪门盛宴”、逆再分配批评,但根源不在于税收优惠政策本身,而在于制度不合理导致的覆盖面过低问题。英国政府估算2014-2015财年养老基金税优金额高达343亿英镑,但受到的批评并不比我国高,原因是较高的覆盖率促成了穷人靠国家养老金和其他家计调查型项目保障基本退休收入,中高收入者靠职业和私人养老金提高收入的格局,减少了税收优惠政策的政治压力。
第四,实行审慎性监管。英国对养老金监管实行审慎性监管,重点是确保投资足够分散,从而保护受益人不受发起人破产和投资风险危害。审慎性监管规则的重点是投资行为,主要关注指标是投资分散化,在该规则下,投资组合中权益投资,甚至高风险低流动性的共同基金投资、不动产和直接投资比例较高。审慎性监管与信托投资匹配,可以使长期投资机构自然将审慎投资规则与资产负债管理结合使用。审慎性监管使养老金市场与金融市场相互促进,是英国“养老基金资本主义”形成的重要原因。而我国企业年金监管规则是数量限制,监管的重点是具体投资工具不得超过固定标准,该规则与信托投资匹配,“阻碍资产配置和证券选择最优化,可能导致风险和回报的次优选择”。[21]因此,应尽快研究并实施与养老基金信托更匹配的审慎性监管方式。
第五,鼓励生命周期投资等养老金金融创新。仅基于资产负债匹配的投资方式无法满足人口老龄化条件下高收益的要求,面对长达几十年的长期资金,英国根据受益人的退休时间推出了系列退休基金,离退休越远,高风险高收益资产配置越高,随着时间推移现金和货币市场工具等低风险高流动性资产配置比例相应增加。基于受益人实际情况设计的生命周期投资战略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积累阶段的低利率风险和临近退休阶段的金融危机冲击风险。我国养老金生命周期投资尚处于初级探索阶段,但从实践看数量限制是关键障碍,因此在鼓励基金运营机构创新的同时要加快监管方式改革。
第六,发行养老金投资专用债券。英国发行养老金债券是配合灵活取回计划保障退休后养老金的投资收益。但考虑到我国经济发展较快,基础设施投资规模较大的特点,可以考虑推出面向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运营机构的专用国债,正常经济环境下作为资产配置工具,分享经济发展成果,在经济危机时扩大供给,为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基金提供专用避险工具。
第七,必须从养老保障体系视角推进养老金金融化改革。英国在推行第二、三支柱养老金金融化改革的同时,对第一支柱养老金进行综合改革,在提高退休年龄的同时提高普享型国家养老金及其他家计调查养老补贴的待遇标准。英国经验表明,只有实现了保基本目标,才能为第二、三支柱养老金金融化发展提供经济和政治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