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各市(州)县院所:
根据《四川省社科院课题管理办法》(川社科发〔2015〕18号)规定和院党委要求,科研(外事)处拟于近期组织专家进行院级课题成果鉴定,并对超期课题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及流程
1.系统申请。项目负责人必须首先在科研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结项申请并完善相关手续。
2.报送材料。四川省社会科学院院级课题结题表(2015版)、结项成果各一份。
3.受理地点。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外事)处B512办公室。
4.报送时间。2019年6月30日前。
5.联系方式。联系人:邓秋苹; 联系电话:028-87013450。
二、超期项目清理
2017年以前(含2017年)尚未结项的各类院课题,若6月30前未报送相关结项材料,院科研(外事)处将按照《四川省社科院课题管理办法》终止课题研究,并追回剩余研究经费。
特此通知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外事)处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