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级毕业班同学: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2014]3号《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基本规范》有关完善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和答辩后修改等制度的精神和要求,我院决定2014级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于2016年12月19日—30日之间举行,具体预答辩的时间各研究所(教学点)定,请主动联系各研究所的教学秘书或所长。请同学们认真撰写论文,按时提交预答辩论文,并主动与导师沟通。
论文预答辩注意事项如下:
一、学生提交预答辩论文必须经导师同意后才能装订4份提前一周送预答辩老师(具体联系教学秘书)。
二、未参加论文预答辩的学生不能进入论文外审环节。
三、论文预答辩没有通过的学生将不能参加论文外审环节(学校建议修改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即只能延迟答辩)。
四、学生根据预答辩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后,必须经学术不端检测合格10%(含10%)以下的论文才能送院外专家匿名评审。
特此通知。
院学位办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