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末汉初是一个波诡云谲的时代,一些偶然事件或“小人物”的活动可能会或事实证明确实改变了天下大势。在沛公刘邦身上,这种现象就反复出现,鸿门宴会上侥幸脱逃是一例,戏水受封时得到汉中又是一例。
“汉王”刘邦走向“汉皇帝”道路之始,有两个人两件事起了重大作用,一个是张良通过项伯求得汉中之地,一个是萧何劝刘邦接受汉王的封号封地。后者因有“语曰‘天汉’,其称甚美”的一段精彩论述,而被人广泛传诵,而前者在史籍中只有二十多字,未引起太多的关注。但站在政治、军事的高度审视,求得汉中之地是接受汉王之封的前提,一定意义上也是成就汉皇帝基业的基础,其重要性不容忽视。
一、张良“请汉中地”的缘起
秦末,在次将军项羽( 起初是上将军宋义) 与沛公刘邦各率兵从故楚地向秦都咸阳进军时,楚怀王“与诸将约,先入定关中者王之”[1]449。一年多后,刘邦首先帅兵至霸上( 今陕西西安市东) ,秦王子婴素车白马以降。按照约定,刘邦应为“秦王”或“关中王”。但是,此时已诛杀宋义、“威震楚国,名闻诸侯”[1]389、身为上将军的项羽岂肯善罢甘休。不过,成大事者又常常把信义作为挡箭牌,如果明目张胆地违约,又“恐诸侯叛之”,且楚怀王此时也有“如约”[1]398 ( 照约定办) 之谕示,项羽和他的谋士们不得不制订一个既在名义上不负约又能削弱刘邦影响力的两全之策。
在战国时代称雄的七国中,秦国崛起于关中,先占领蜀之南郑( 今陕西汉中) ,随后灭掉西南的蜀国、巴国,以巴蜀之地和夺取的楚汉中之地先后设置巴郡、蜀郡、汉中郡。因此,巴、蜀、汉中三郡和关中诸郡可视为秦国故地。于是,项羽和范增等以“巴、蜀亦关中地也”的借口,分关中为汉、雍、塞、翟四国[1]931,欲使刘邦以巴、蜀为王,既应付楚怀王,又塞诸侯之口。在这里,项羽“偷换概念”,以“关中”概念取代“秦故地”概念,实则这两个概念区别很大。在项羽屠咸阳、杀子婴后,有人劝他: “关中阻山河四塞,地肥饶,可都以霸。”[1]398 这里说关中“阻山河四塞”,意思很明确,就是后人所解释的“东函谷,南武关,西散关,北萧关”[1]398 之内或“西以陇关为限,东以函谷为界,二关之间”[2]之义。显然,“关中”的含义,在当时和后世都很清晰,从来不包括巴、蜀。当刘邦得知项羽欲以自己“为汉王,王巴蜀”而无汉中郡时,急急忙忙与谋士张良商议,“令良厚遗项伯,使请汉中地。”[1]2467 项伯既是项羽的叔父,又是怀王所封的楚左尹,但此人似乎一重交情,二爱金钱,三无权谋,“鸿门宴”前就是他向故旧张良走漏项羽欲击垮刘邦的消息,而使刘邦事前有所准备,继而转危为安的。这次,在刘邦的厚赠及张良的巧言下,项伯又替刘邦说情,“项王乃许之,( 使刘邦) 遂得汉中地。”[1]2467当然,刘邦求请汉中之地也只是无奈之举,并不表明他心甘情愿做汉王,故有“怨( 项)羽之背约,欲攻之”[3]28而被萧何劝阻之事。
对于刘邦、张良通过项伯“请汉中地”的事实,《史记》《汉书》的记载都很清楚,项羽原打算只封给刘邦巴、蜀二郡,不包括汉中。但东汉服虔注解《汉书》时却说:“本不尽与汉中,故请求之。”[3]2028 大概受此观点影响,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作了与《史》《汉》有异的记载,将“亦因令( 张) 良厚遗项伯,使尽请汉中地”[4]308置于刘邦得知自己王汉中、表示愿意为汉王之后。这种表述不符合事实,也行不通。“不尽与汉中”? 哪里“与”、哪里“不与”,于史无据; 当时汉中郡治所在西城( 今陕西安康市西北) ,“汉王”之“汉”,即“汉水”之“汉”、“汉中”之“汉”,倘若“不尽与汉中”,只与巴、蜀、南郑,岂能名“汉王”!
对上述问题,清人王先谦给出了答案。王氏在引用宋裴《史记集解》引如淳“本但与巴蜀,故请汉中地”之说后进一步辨析曰: 《汉书·张良传》“明言止王巴蜀,则无汉中明矣。如( 淳) 注为是。此当在项羽议封未定时。《侯表》( 张) 良功状亦有‘请汉中地’四字。”[5]《侯表》指《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为汉王请汉中地”与张良的其他五项业绩赫然列入“侯功”[1]1057,不但张良通过项伯请得了汉中之地,而且这成为张良封侯的一个筹码。秦代的汉中郡,大体相当于今陕西汉中、安康和湖北十堰三市地,纵贯汉水上游,辖西城、南郑、成固、沮、安阳、旬阳、、房陵、上庸、武陵、郧阳、长利十二县。[6]张良请得汉中之地,不单扩大了汉王的封域,更重要的是加重了汉王在政治上的份量,赢得了军事上的主动。
二、“汉中地”对汉王的政治意义
在中国古代,以传说中黄帝炎帝部落主要活动区域和夏商周三代立国范围黄河流域、中原地区为文明中心,称“华夏”,而认为周边东、南、西、北四方文化落后,称“四夷”、“夷狄”或“蛮夷”,于是就有了以文明礼仪为标准对人群进行高低贵贱分辨的“华夷之辨”或“夷夏之辨"。在项羽分封诸王的秦末,夷夏之分的观念仍然存在。秦承春秋战国之余绪,《论语·八佾》中“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之说深入人心,《汉书·匈奴传》中“夷狄之人贪而好利,被发左衽,人而兽心,其与中国殊章服,异习俗,饮食不同,言语不通…… 是故圣王禽兽畜之”[3]3834的评述和《后汉书·鲁恭传》中“夫戎狄者,四方之异气也。蹲夷踞肆,与鸟兽无别"[7]之疏文,就是秦汉时期人们夷夏观念之反映。
夏、商、周三代时,汉中和巴、蜀的民族属性、政治地位不同,汉中是早期华夏中的一员,而巴、蜀则有区别。历史上“华夷之辨" 的衡量标准大致经历了三个演变阶段,即血缘衡量标准阶段、地缘衡量标准阶段和衣饰、礼仪等文化因素衡量标准阶段。[8]位于今汉中市西北、存在于夏商西周时的古褒国,是夏禹后裔的姒姓之国。它的存在,从血缘上决定了汉中西部平川地带的华夏地位。入周,“江汉之间”为周王朝拓展的区域,被划入周的势力范围之内,《左传·昭公九年》记周大夫詹桓伯言: “巴、濮、楚、邓,吾南土也。”周人在这里进行征伐、祭祀等活动,并将子孙分封于此,谓之“汉阳诸姬”,汉水流域因而成为华夏与蛮夷的政治过渡地带和分界线。《诗·汉广》毛传曰: “文王之道被于南国,美化行乎江汉之域”[9],《诗》“周南”、“召南”、《大雅》的许多篇章就产生于这些地区。作为周王室南国的一部分,汉中是“王化”之区,褒人在这里为周王主持南郑旱山的祭祀活动,与汉水流域的其他诸侯一起,为周王朝“式辟四方,彻我疆土”( 《诗·大雅·江汉》) ,起拓展疆域、承卫天子的双重作用。进入战国后,秦人又把长期属于蜀地的南郑武力夺取,并筑城置县,比巴、蜀归秦早了130 多年。
巴、蜀融入华夏则在秦汉以后。巴的祖先原本也活跃于汉水上游,为“汉阳诸姬”之一[10],但后来几次迁徙,远离了华夏中心。而蜀人的文化更远远落后于华夏。《华阳国志·蜀志》曰: “( 蜀人) 有周之世,限以秦、巴,虽奉王职,不得与春秋盟会,君长莫同书轨”[11],《资治通鉴》胡三省注引孔安国曰:“蜀,叟也,春秋之时不与中国通”[4]28,汉扬雄《蜀王本纪》曰: 蜀王开明氏时①,蜀人仍“不晓文字,未有礼乐”。显然,从西周到春秋,蜀人始终未进入华夏文明之列。所以在战国时,尽管巴蜀形成国家已久,但在张仪、司马错等政治家眼里,依然是“西辟之国而戎狄之长也”,为“戎狄之伦”[12]。项羽欲封刘邦于巴、蜀,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秦之迁人皆居蜀”[1]398,权当流放有罪之人。
也就是说,刘邦只有在请得汉中之地后,才成为华夏之域的一个诸侯,否则在人们眼里,也就相当于一个“戎狄之长”。因为在秦楚之际,人们对“华夏”和“蛮夷”的认可度仍有区别。韩生讥讽项羽“沐猴而冠”[3]1808,也暗含楚人原属蛮夷,“其心不类人也”[4]304,有小觑、侮辱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