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部门:
为健全学科体系,促进学科发展,推出学术精品,培育创新人才和团队,增强科研核心竞争力,提升决策服务力,扩大社会影响力,推进天府智库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省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决策部署,结合我院学科建设实际,现启动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18—2020年学科建设项目,请各部门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立项数
本次拟立项10个学科建设项目。
二、立项原则
1.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
2.坚持科研成果导向原则。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坚持团队建设和人才梯队培养原则。
三、申报条件
1.首席专家
(1)任正高级职称满3年的在岗在编研究人员;
(2)原则上为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或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或省有突出贡献专家;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岁。
2.学科团队
(1)具有正高级职称3人(可含院外专家1名),副高级职称不少于3人;
(2)学科方向负责人需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3)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达到40%以上;
(4)研究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学科团队;
(5)团队成员不少于8人,不超过12人。
3.科研业绩(2012年1月1日至申报截止之日)
(1)团队成员获准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少于6项,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不少于3项;
(2)团队成员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学术文章(独著或署名第一作者)不少于30篇;
(3)团队成员在二类以上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独著)不少于5部;
(4)团队成员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不少于6项(一等奖署名前五、二等奖署名前三、三等奖署名第一);多人参与的成果,同一奖项只认定一次。
4.拟定的学科方向不少于3个。
四、评审立项程序
1.科研(外事)处进行资格评审;
2.具备资格的申报学科进行答辩;
3.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答辩的申报学科,综合答辩表现和申报团队的得分,提出建议名单;
4.党委会研究决定;
5.立项公示。
五、材料报送
相关申报材料请于2018年4月30日前,以纸质形式提交科研(外事)处B512室。
联系人:袁月
联系电话:87013450
科研(外事)处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附评分标准:
成果类别 |
成果等级 |
分值 |
备注 |
出版著作 |
一类出版社 |
6分 |
|
二类出版社 |
5分 | ||
发表论文 |
特类 |
15分 |
|
一类期刊 |
6分 | ||
一类报纸、两类期刊 |
2分 | ||
三类期刊 |
1分 | ||
成果转载及应用 |
《新华文摘》转摘 |
6分 |
|
《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装载 |
2分 | ||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 |
1分 | ||
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 |
4分 | ||
四川省社科联《重要成果专报》 |
2分 |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立、结项 |
立项 |
16分 |
免予鉴定视为结项等级良好;
|
结项等级优秀 |
20分 | ||
结项等级良好 |
16分 | ||
结项等级合格 |
12分 | ||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立、结项 |
立项 |
9分 | |
结项等级优秀 |
15分 | ||
结项等级良好 |
9分 | ||
结项等级合格 |
6分 | ||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立、结项 |
立项 |
7分 | |
结项等级优秀 |
10分 | ||
结项等级良好 |
7分 | ||
结项等级合格 |
5分 | ||
获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
一等奖 |
20分 |
|
二等奖 |
10分 | ||
三等奖 |
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