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数据日益呈现出生产要素化、商品化、资本化的特征,数字资本在社会生产中的影响力与控制力逐渐增强。数字经济时代,大资本数字平台公司,凭借数字技术、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化设备以及数字技术专业人才,占有用户生成的海量数据,控制社会生产的各个环节与各个方面。在数字资本的参与与控制下,资本与劳动力结合的形式更为复杂,广大劳动力为大资本数字平台创造剩余价值的本质更为隐蔽。分析数字经济资本与劳动结合的四种不同形式,以及对应的劳资关系,可以为协调数字资本劳资关系,发挥数字资本的生产功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供理论上的借鉴。
一、数字经济与数字资本的形成
数字经济一词最早在1994年出现于报纸《The San Diego Union-Tribune》中。不久后,Don Tapscott(1996)著书详细介绍了数字经济各方面的特征。随着互联网、云计算等行业的不断发展,数字技术在生产生活领域广泛而深入的渗透开启了数字经济时代。2016年在中国杭州举行的二十国集团(G20)峰会上,与会国领导人共同发起《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数字经济被定义为“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这一定义突出了数字经济的数字化、信息化与网络化特征,数字经济的发展是以数字技术的发展为前提条件的。
大数据、数字化设备、数字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运行的基础条件。大资本数字平台公司凭借对数字化设备的占有与数字技术的控制,广泛收集、提取与占有用户数据。以数字技术的使用与数字产品的产出为主要特点的数字产业逐渐兴起,使得平台经济、零工经济、共享经济、分享经济等新业态迅速发展,从不同角度反映出数字经济的特征。其中最重要的新经济模式当属平台经济模式,曲佳宝(2020)指出当企业利用数字平台这种数字化基础设施参与到经济的循环运动中时,就形成了以数字技术为支撑,以数字平台为依托的新经济组织形式——平台经济。除了平台化、网络化、智能化、信息化、共享化等基本特征之外,数字经济时代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数据的生产要素化、商品化与资本化,数字资本在社会化大生产中日益占据统治地位。
随着数字技术与数字经济的发展,数据越发成为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在互联网经济时代,数据是新的生产要素,是基础性资源和战略性资源,也是重要生产力,因此要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和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分散的数据要想具有使用价值,既需要一定的体量,又需要一定的集中度,还得及时有效,数字技术为分散的数据整理为数据生产要素提供了技术条件。借助于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化设备以及大资本数字平台,数据分析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和物联网等数字技术,大大减小了数据收集、存储与传递的成本,提高了数据分析、传输的速度与效率。零散而碎片化的用户数据,经过数据分析师整合成数据商品,使数据成为生产要素,并进一步转化为数据资本。徐翔、赵墨非(2020)将数据资本定义为“以现代信息网络和各类型数据库为重要载体,基于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充分数字化、生产要素化的信息和数据。”该定义突显出了生产的数字化以及数据的生产要素化。数据的商品化与资本化既可以看成是数字资本主义的逻辑起点,又是数字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黄再胜(2020)认为数据的商品化与资本化是资本增殖的新特点,“随着数据要素市场和数据产品市场的发展和完善,数据商品便成为数据垄断资本主义价值运动的新‘元素形式’。”姜宇(2019)将数据的大量积累以及资本化看成是数字资本的原始积累,并指出这种原始积累呈现出“全球性、非暴力、技术引领以及以资本权力为主导的特点。”数据的生产要素化、商品化与资本化,绝对不仅仅是产生了一种新的原材料或新的商品那么简单,数据资本进而数字资本在社会化大生产过程中的参与并逐渐占据控制地位,对整个社会生产过程与社会生产关系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数据资本是一种典型的数字资本,但数字资本并不局限于数据资本。在生产社会化程度极大提高的数字经济时代,单凭数据资本是无法形成单个资本的最低限额的。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化设备、数字平台、海量数据以及数字技术人才都是形成数字资本的重要因素。一项数据资本的作用范围与限度是有限的,但是数字资本的集合运用可以源源不断地产生数据资本。数字资本只有掌控核心的数字技术、数字基础设施与大型数字化设备以及顶级的数字技术专业人才,才能在资本竞争中形成核心竞争力。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资本无法取代数字资本对整个社会生产过程的重要性,以大资本数字平台为例,数字资本不仅包括平台收集的数据与生产的数据产品,还包括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化设备,以及大资本数字平台延伸至中小平台与中小企业的一切资本,这些资本本质上是受到大资本数字平台特有的数字技术、数据资源所支配的。
学者们对数字资本的研究集中于对数字资本的批判,尤其是延伸至对数字资本主义的批判。徐宏潇(2020)指出数字资本同样体现了资本雇佣劳动关系,以追求剩余价值为目的,大资本数字平台企业的全球扩张,加剧了利益分配的不平等,同时也提高了全球范围分工协作水平与资源配置效率。高海波(2021)提出从数字资本与数字技术中衍生出数字霸权,数字技术发达的国家借助各种网络技术平台、信息资源搜集数据库,来操纵控制落后国家,形成以数字资本为轴心的数字资本全球积累结构来榨取全球财富,并指出这是一种新的帝国主义模式即数字帝国主义,无法改变其垄断性和掠夺性、寄生性,以及腐朽性、过渡性、垂危性的实质。然而数字资本不等价于数字资本主义,数字资本并非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专属物,数字资本同样存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更一般地,数字资本雇佣劳动关系也存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有必要对数字经济资本与劳动之间的复杂关系,进行理论上的梳理。
数字经济中劳资关系的复杂性主要源于劳动与资本结合形式的复杂性。在数字经济劳资问题上,已有的研究集中于阐述以下两个问题:第一,数字劳动过程存在哪些形式特征;第二,与数字劳动过程特殊性相对应的劳资关系如何。这两个问题一般是放在一起研究的,提到劳资结合形式就不可避免地要阐述劳资关系,只不过不同学者研究的侧重点存在差异。曲佳宝(2020)重点研究了数字劳动的剥削过程,认为互联网用户产生的数据参与了数据商品的生产过程,尽管没有直接创造出剩余价值,但这种非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形式并不妨碍互联网平台对用户的剥削,“数字劳动虽然没有在生产过程中受到直接剥削,但是却在进行数字劳动的互联网用户的消费过程,即在劳动力再生产过程中被隐蔽性剥削。”孟飞、程榕(2021)重点研究了数字经济生产过程的平台化,指出在数字经济尤其是平台经济中,产业资本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依附于平台企业的大数据进行调配从而达到利润最大化的,金融资本对投资方向与风险的把握与规避,也离不开大资本数字平台,社会生产生活领域的各方各面都被纳入大资本数字平台体系之中。杨慧玲、张力(2021)剖析了数字经济的共享化、零工化特点,指出数字技术在传统经济领域的应用,尤其是互联网平台的媒介作用,使得私人闲置的生活资料、零碎的时间得到更加充分的利用。数字平台企业将参与共享的私人生活资料转化为营利条件,并进一步促进了零工经济的发展,使得业余认知劳动、服务劳动、外包劳动等,与企业雇员的劳动一样为平台资本创造了剩余价值。韩文龙、刘璐(2020)将数字劳动过程系统地分为四种类型:自动高强度监督下的传统雇佣劳动过程、互联网平台零工经济下的劳动过程、数字资本企业技术工人的劳动过程以及产销型数字劳动过程。在强调数字经济数字化、平台化、零工化特征的同时,韩文龙等指出资本对劳动的管理和控制形式发生重大改变:人工监督被智能化、自动化监督所取代,新兴数字经济领域衍生出多种管理方式,管理与控制中的劳资间矛盾被淡化并转移到劳动者内部、劳动者与消费者之间。结合学者已有的研究成果不难发现,在与数字资本相关的产业中,生产过程中通常会涉及三个经济主体:起中介或直接支配作用的大资本数字平台、联合或依附于大资本数字平台的企业以及提供数字劳动的劳动力,此外有时会涉及跨国数字垄断资本对生产经营过程的控制。已有的研究存在两点不足。第一,部分学者将线上购物、发朋友圈、浏览网页等产生数据的活动视为劳动过程,因而在研究数字经济劳资问题时将消费者与劳动力混为一谈,本文认为所谓“产消劳动”并非创造价值的劳动,“不论是在消费、运动与休息过程中产生了多少数据,也不论这些数据对于企业生产来说具有多么重要的意义,不以生产为直接或主要目的的活动就只是活动,而不是劳动。”(石先梅,2021)第二,在针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零工经济等进行分析时,有的学者侧重于强调数据的重要性,从而将劳资关系引向平台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有的侧重于在雇佣与非固定雇佣两种形式上分析平台企业与劳动力之间的关系,有的侧重于分析产业资本对平台企业的依附。然而,在大资本数字平台统摄社会生产生活过程的情况下,平台企业、非平台企业、劳动力、消费者是一个系统,许多内在的劳资关系必须将社会生产过程作为一个整体来分析才能还原其本质。本文强调劳动力“通过数字平台”与自有资本结合,以及企业“通过数字平台”与劳动力结合等等,正是基于对社会生产过程的这种联动性与整体性的把握。
在数字资本的统摄作用下,数字经济中劳动与资本的结合主要有以下四种形式:劳动力通过数字平台与自有资本结合、企业通过数字平台与劳动力结合、数字平台与劳动力直接结合、跨国数字垄断资本与国内劳动力间接结合。与四种劳资结合形式相对应的是适应于一定经济发展阶段生产力条件的四种劳资关系,马克思指出,“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是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①对四种劳资结合形式与劳资关系的分析,有助于当前认清与协调好数字资本劳资关系,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劳动力通过数字平台与自有资本的结合
在数字平台出现以前,劳动力与自有资本结合形成相对独立的生产经营单位面临着较大困难。一方面,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使得单个资本的最低额度有所提高,劳动力很难以自有资本进行小规模生产经营;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断地生产出劳动力与生产资料占有的分离,不断地生产出占有劳动者剩余价值的手段——资本,劳动力很难将收入转化为生产资料。但是,数字平台的出现改变了这种情况,并出现了以分享经济、零工经济为典型特征的经济模式。劳动者通过数字平台利用闲置的资源在某一时间段内提供某种特定的服务,这个资源可以是资本、时间或者自身的人力资本,这是零工经济的典型特征。当劳动者利用自己的房间、车辆等闲置资源来提供劳动与服务时,又体现出分享经济的特征,此时劳动力通过数字平台完成了与自有资本的结合。
劳动力与自有资本结合的形式,既没有体现出劳动力对资本束缚的挣脱,也不是对生产社会化趋势的倒退。崔学东、曹樱凡(2019)认为民宿、网约车等虽然起到了充分利用社会闲置资产和能力的作用,但这种共享的实质是将家庭生活资料和劳动力再商品化或资本化,并且被平台控制从而为数字平台提取剩余价值。劳动力闲置的房间、车辆能够转化为自有资本,并不是因为大资本减弱了对劳动力的控制,相反大资本将劳动力原有的部分耐用程度较高的消费资料都纳入了资本的范畴,打上了资本的烙印。闲置的房间、车辆转化为民宿、网约车,从形式上仍然属于劳动力的自有资产,这种自有资产通过对大资本数字平台的依附转化为资本,获利的一部分转移给大资本数字平台。民宿、网约车收入中哪一部分属于必要劳动、哪一部分属于剩余劳动并不明显,但是可以明确的是,尽管劳动力是闲置房间、车辆的拥有者,但其劳动与资本收入仍然主要用于谋生,很难进一步扩大其生产规模,可见剩余价值的主要部分实际上仍然归于大资本数字平台。不论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中,还是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民宿、网约车等形式都不是对简单商品经济小生产模式的复归。“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在正常条件下经营某种行业所需要的单个资本的最低限量提高了。因此,较小的资本挤到那些大工业还只是零散地或者不完全地占领的生产领域中去。”②生产规模的扩大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劳动力仅通过储蓄很难达到对大规模生产过程的直接控制,只能通过购买股票、基金、债券的形式间接参与剩余价值分配。劳动力的储蓄转化为独立的产业资本通常只是在小规模生产领域出现,例如餐饮以及传统的手工工艺。可以明确的是,在数字资本的控制范围内,劳动力无论与哪种自有闲置资源相结合,这种资源都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例如汽车、房子。数字平台只不过将生产社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了,将生产的社会化进一步推广到消费的社会化,不仅大资本数字平台、数字基础设施等作用于广大生产消费领域,就连原有的私人消费品如自行车、汽车、房屋、充电宝等,都可以借助于数字平台实现共享。
民宿、网约车等分享经济或零工经济模式中,劳动者在与自有资本结合的同时,以自身的劳动提供了交通服务或住宿服务,是一种典型的产业资本运动的形式。劳动者还可以与自有货币资本结合,参与到商业资本或借贷资本的运动中来。微商与线上购物平台为劳动者的货币资本参与到商业活动中来提供了条件。微商以自有的货币资本进货销货,虽然借助了微信、QQ等社交软件,但是不一定需要缴纳中介费,至少目前腾讯尚未制定相应的收费标准。但是微商进入门槛极低,很难说产业资本家或商业资本家愿意将较多的利润让渡给微商,微商的资本实际上从属于厂商、代理商等,微商基本上是凭借个人努力获得基本劳动所得。如果没有数字平台这种便利的条件,大资本代理商就无法剥削微商这种实质上的劳动力,进一步的,如果数字平台采取某种技术手段对大资本代理商或微商进行收费,那么就形成了数字平台对微商的剥削。相对于微商模式,京东、淘宝等线上购物平台则需要对店铺商家收取一定的费用,店铺商家的自有资本仍然处在庞大的商业资本控制范围之内。以余额宝为典型代表的资金管理服务平台,为劳动力的储蓄转化为借贷资本提供了条件,货币投放在余额宝中的收入远远高于投在银行的活期存款利息。余额宝的盈利模式和商业银行类似,将大量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贷给中小企业或购买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因此实际上控制借贷资本运动过程的仍然是大资本数字平台。总的说来,大资本数字平台为劳动力的自有资本提供了参与商业资本与借贷资本运动的可能性,但是劳动力无法控制商业资本运动与借贷资本运动过程,只能从总盈利中分得较小的那一部分。
尽管劳动力始终是在大资本或大资本数字平台的控制之下与自有资本相结合,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结合方式的确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加快了资本周转速度。大资本数字平台的建立使得房主能够以非常小的成本较为稳定地匹配到租客;网约车即使是在原地等待,也能够接收到一定的订单;消费者可以在各种线上购物平台上货比三家,节省时间与精力;微商可以以自己的切身经历来为亲朋好友推荐产品,尽管也存在不少欺诈行为;余额宝以极其简单方便的形式,让无暇理财的劳动力购买到基金。劳动力通过数字平台与自有资本相结合,其资本与劳动的关系与个体经营模式高度类似,只是被数字平台赋予了平台化、零工化、分享化等特征,在这种资产与劳动结合的形式中,既没有雇佣他人的劳动,也没有严格或正式地受他人的雇佣,劳动者创造的剩余价值仍有很大一部分被大资本数字平台、商业资本或借贷资本所占有。
三、企业通过数字平台与劳动力的结合
数字经济时代,市场经济的主体仍然是企业,不同类型数字经济产业中劳资结合的形式存在较大差异。数字经济主要有两部分组成,即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根据产品或服务生产特性的不同,数字经济中资本与劳动结合的形式也存在不同。数字产业化强调以专门的数字收集、传输与处理技术,生产出数字产品与数据产品,而产业数字化强调的是产品生产过程的数字化特征,产品或服务并不以数字产品或数据产品为主。一般说来,产业数字化过程中,劳动与资本结合的主要形式是企业通过数字平台与劳动力相结合,数字产业化过程中,劳动与资本结合的主要形式是数字平台与劳动力的直接结合。
产业数字化的核心是利用数字技术来提高主营业务的生产经营效率,表现为生产经营某些环节乃至全部环节的数字化运作模式,但主要的不是生产数据产品或者数字产品。产业数字化的涉及范围远远比数字产业化要广,数字技术代表着当前先进生产力水平,日益广泛而深入地渗透入各行各业,这为数字资本对社会化大生产过程控制力度的加强提供了条件。产业数字化的过程也是一个数字技术引领产业分工进一步精细化、专业化的过程,这种精细化与专业化一方面导致了新产业的诞生,另一方面也加深了相关产业对大资本数字平台的依赖。
企业通过数字技术的运用,尤其是借助于大资本数字平台,来大大提高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环节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在这个过程中,企业的一部分业务通过数字平台外包给劳动力完成,例如将快递外卖交由快递员送达消费者手中,将线上授课服务交由企业以外的专业人士完成,这种外包模式是零工经济典型的特征。如果劳动力仅仅是从58同城、猎聘等数字平台上寻找到招聘信息,然后与企业签订固定的雇佣劳动合同,这种资本与劳动结合的形式与传统的雇佣劳动形式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只是招聘宣传形式发生了变化,主要劳动过程是在企业内部进行的,而不是借助于数字平台完成的。这里所要研究的企业通过数字平台与劳动力的结合,主要是以外包的形式进行的,不存在固定的雇佣劳动关系,从而使得数字平台成为资本与劳动结合不可或缺的中介。随着数字技术的应用与互联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与数字平台发生着不可分割的联系。餐饮、小吃、生鲜以及零售店等通过“美团”“饿了么”等数字平台展开销售,催生了外卖行业;心理咨询、健康咨询以及教育机构等通过数字平台提供服务,催生了一系列线上服务行业。在数字平台建立以前,这些企业只能进行线下运营,数字平台使得快递员、外卖骑手、线上心理咨询师、线上辅导老师参与到这些企业的运作过程中来,但是都不需要与企业签订固定的雇佣劳动合同:外卖员与数字平台签订协议,咨询师、辅导老师可以选择与企业签订包含一定服务内容的协议而非固定的雇佣劳动合同。
当企业通过数字平台与劳动力结合时,企业资本是总投资的主体,数字平台构成不可替代的中介,劳动力提供劳动服务的形式非常灵活。快递员、外卖员完成的是企业的商品资本转为货币资本的过程,“美团”“饿了么”等大资本数字平台专注于疏通企业商品资本向货币资本的转化过程,类似于商业资本的存在。因此,快递员、外卖员形式上是与企业资本相结合,实质上从属于大资本数字平台,其创造的剩余价值主要转移给数字平台,尽管外卖骑手的工资是由“美团”直接支付的,但是“美团”用于支付骑手的工资来源于加盟企业的营业收入。线上咨询师、线上辅导教师完成的是企业的主营业务,这种主营业务原来只能线下进行,现在可以通过数字平台以视频、语音通话的形式进行。数字平台只不过是充当一种交流工具而存在,由于社交软件难以自动识别用户之间的联系是一般社交还是劳动服务,因此很难对这种视频、语音授课过程收取中介费,因此尽管企业与劳动力的这种结合必须借助于数字平台进行,但是剩余价值的主要部分转移给企业而非数字平台。
随着数字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会受到大资本数字平台的影响。企业之所以通过数字平台来与劳动力相结合,是因为这种方式能够提高生产效率,数字平台是否对企业收费,不仅取决于在技术上是否能够便捷操作,还取决于数字平台的所有制形式。不论数字平台是否收取了中介费,企业与劳动力的这种结合都极大地减少了交易成本。亿万家“美团”加盟店集中在产业资本领域,“美团”集中解决亿万家商品销售问题,大大减少了流通费用,加快了资本周转速度,节省了消费者选购商品所花的时间精力。作为信息招聘平台,数字平台大大减少了企业招聘成本和劳动力应聘成本,提高了企业与劳动力配对的效率。线上咨询与辅导减少了授课者与学习者的出行成本,最大化地利用起了授课者与学习者的零散时间,而且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线上授课的形式更加多样化,授课效果也在不断提高。可见,企业通过数字平台与劳动力相结合,同样体现了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
四、数字平台与劳动力的直接结合
数字平台不仅可以作为企业与劳动力结合的中介而存在,数字平台本身也是许多数字产业化企业的核心资本。数字产业化包括两种形式:一是数字技术的产业化,指数字技术的成熟运用,形成独立的生产部门,例如软件和信息技术产业、互联网、电子通信、云计算等;二是数据资源的产业化,指对海量数据的收集与处理,生产出数据产品或者形成大资本数字平台,例如线上购物平台、大数据公司。数字技术的产业化早于数据资源的产业化,是数据资源产业化的技术前提,是数字产业的典型形式与传统形式。在软件和信息技术、电子通信等产业中,资本与劳动力结合的形式,主要采取固定的雇佣劳动形式,这些行业的劳动力通常需要掌控高精尖的数字技术或者高水平的服务能力。数字平台与劳动力的直接结合,主要指数据资源产业化过程中劳资结合的形式。
在数字平台与劳动力直接结合的过程中,大资本数字平台直接占有劳动力的剩余价值。这种结合的形式既可以是固定的,也可以是灵活的,例如线上购物平台与劳动力的结合较为固定,而网络直播平台与劳动力的结合较为灵活,但是二者都是以平台资本为投资主体。淘宝、京东等线上购物平台拥有大量的签订固定合同的员工,既可以理解为商业资本从线下模式转化为线上模式,即零售行业的数字化,也可以理解为庞大的店铺卖家信息与买家信息的集中,形成了线上销售平台,即海量数据借助于数字平台形成商业资本。无论是理解为产业的数字化,还是数字的产业化,线上购物数字平台大资本都是商业资本的一种特殊形式,相对固定地与劳动力结合并占有剩余价值。网络直播平台与劳动力的结合相对灵活,绝大多数主播仅仅是简单地与数字平台签订电子协议,少数知名主播与经纪公司签订较短年限的合同,总之资本与劳动力结合的形式并不固定。直播数字平台通常是互联网科技公司建立的,例如成立于2012年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是最早将人工智能应用于移动互联网的企业,今日头条、抖音、火山、西瓜视频等APP,都是其旗下产品。除了少数专门管理网络数字平台的技术人员以及客服人员之外,主播本身很难说是互联网科技公司的员工,但是主播又必须将部分收入转移给数字平台。主播与数字平台之间的结合并不以第三方企业的存在为前提,从形式上看仍然是数字平台与劳动力的直接结合。
数字平台具有十分典型的规模效应和垄断倾向,这使得数字平台甚至存在着将小微企业转化为自己的剩余价值创造工具的可能性。数字技术体系使得不同产业部门中的经济活动具有相似的开展逻辑,并且将众多中小企业集中到同一数字平台上来,数字平台利用同一套硬件、软件和管理组织取代了原来分散在各个行业各个企业中的经济组织,形成巨大的规模效应与集聚效应,但用户的增加所带来的边际成本极小,使得边际利润形成明显的上升态势,大资本数字平台的获利能力与市场控制能力不断增强。随着数字平台规模的增大,加盟店脱离数字平台的机会成本也在增大,在大众习惯了网络宣传与线上选购的条件下,离开了网络平台的小微企业基本上无法生存。在这种情况下,不仅外卖骑手、网约车车主、网络主播等形式上直接与数字平台签订协议的劳动力在为数字平台创造剩余价值,一切参与到数字经济中来的劳动力都有可能在为大资本数字平台创造价值。一旦大资本数字平台形成垄断地位,小微企业有可能将全部剩余价值转移给数字平台,企业主仅仅得到经营所得,无法占有剩余价值。此时不是数字平台完成小微企业的商品销售过程,而是小微企业所有劳动力作为数字平台资本的依附者完成归属于数字平台的商品生产过程,即数字平台通过小微企业这一外壳形式与劳动力直接结合。
尽管大资本数字平台公司也在创造价值,但是其剩余价值的主要来源并非本公司内部的员工。建立、维护与管理数字平台的互联网科技公司的员工,其收集、处理、维护与管理数据,甚至创造出数据产品的过程,属于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过程,但这部分员工在数字平台结合与控制的全部员工中,只占极小的一部分。主播直播带货,从本质上属于企业资本通过数字平台与劳动力相结合的形式,主要是完成商品的销售过程,从属于商业资本,并非大资本数字平台公司内部的员工。对于主要靠个人魅力获得打赏的娱乐主播,打赏总额的一部分转移给数字平台,主播才艺的展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成是一种服务,但是打赏总额很难直接等同于主播创造的价值。粉丝的打赏具有很大的随机性,打赏本身就是一种价值转移过程,粉丝的数量与打赏的总量对主播付出时间与精力的影响并不大,作为一种娱乐,直播既有带给粉丝享受的一面,又有消磨部分粉丝时间影响其创造价值的一面。不论主播是否看成是数字平台公司的员工,其创造的价值都是有限的。可见,大资本数字平台公司的高额利润主要来源于对相关企业以及零工劳动力的控制,从而使得广大劳动力为数字平台公司源源不断地创造剩余价值。
五、跨国数字垄断资本与劳动力的间接结合
天然的垄断倾向,使得发达国家数字资本的垄断并不局限于一国范围之内,而且像金融资本一样力图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种数字霸权。跨国数字垄断资本通过对国外价值链、产业链的控制,间接与国外劳动力相结合,使得剩余价值从落后国家流向数字技术强国。
在数字化基础设施、大型数字化设备以及大资本数字平台建立起来以后,数字公司总是不惜花巨大的代价来形成垄断地位。谷歌2006年收购了油管网,2014年收购筑巢实验室(Nest Labs);脸书(Facebook)2012年用7.15亿美元收购了13名员工的照片墙,2014年又以190亿美元收购了瓦次普(WhatApps);微软2016年以262亿美元,超50%溢价收购领英;亚马逊2017年以137亿美元收购美国全食超市。起初这种垄断是在一国范围内形成的,后来就将数字垄断资本伸向全世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巨型数字跨国垄断公司,将众多中小数字企业以及越来越多的其他企业变成自己的价值创造节点,榨取各个国家劳动者的剩余劳动,数字资本不仅控制劳动力,还将劳动力产生的数据转化为资本进一步形成剥削手段。巨型数字跨国垄断公司凭借高尖端的数字技术与数字化设备、优秀的数字技术人才,以及先进的数字管理运营经验,牢牢掌控住数字资本垄断地位,并将数字资本从中心国家向外围国家渗透,形成一种基于数字资本掠夺的国际不平等交换关系。外围国家如果不发展数字资本,就会拉大与中心国家之间的差距,一旦发展数字资本,又容易遭受中心国家的压制与剥削。数字垄断主要是通过大资本数字平台来实现的,随着用户规模的增长,数据体量增大的同时,平台的边际成本却降低至接近于零,使得大资本数字平台对社会生产的控制力日益增强,压缩了其他资本的盈利空间,而大资本数字平台却极力宣扬数字网络空间中的社区构建和用户权力,来遮蔽其逐利的本性。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力是服务于价值增殖的,那就不是工人使用劳动条件,而是劳动条件使用工人,物化劳动在劳动过程本身中与活劳动相对立而成为支配活劳动的力量,大资本数字平台将劳动的这种异化过程展现得淋漓尽致。
数字经济发展导致国际不平等交换加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数字平台天然的垄断倾向之外,数字税制定的困难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数字产品不拘泥于物理形式,可以快速转让流通,为跨国数字垄断公司避税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典型的就是将利润从高税负国家转移到低税负国家。法国是最早发起和实施数字税的国家,但法国数字税的征收却遭到了美国的强烈反对,作为数字技术强国,数字税的普遍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会阻碍美国数字霸权的施展。不论数字霸权实施的具体形式如何,从价值转移的角度来看,跨国数字垄断资本的存在,使得数字垄断不仅表现为本国资本家对本国劳动力的直接剥削、本国大资本对小资本的压迫,还表现为数字资本强国对落后国家的压榨。只有快速提高数字技术,发展数字经济,才能逐渐摆脱跨国数字垄断资本的这种压制。
六、数字资本蕴含着加剧劳资矛盾的可能性
数字经济时代资本与劳动力结合的形式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剩余价值的分配形式也发生了相应的调整,雇佣劳动形式的灵活化,不意味着劳资矛盾的消失。韩文龙、刘璐(2020)认为在数字经济时代劳动力并没有更加自由,劳动力往往由于互联网平台招用门槛极低而出现供过于求的情况,劳动者就业机会增加以及自由安排工作时间的同时,竞争力度也在加大,从而使劳动力的工作强度加大,资本家对劳动力的控制力度也就加大。谢富胜、吴越、王生升(2019)对中大平台与小平台之间的资本关系,以及平台资本与劳动力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指出这种生产与再生产的新组织形式,仍然是数字技术体系下因应资本积累的需要而产生的,它们在推动资本主义生产发展的同时,也蕴含着不可避免的内在矛盾。
剩余价值总是趋向于更多地流向竞争实力更强的资本,随着数字技术的发展以及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大资本数字平台集中化程度也在相应地提高,在市场中对社会生产与再生产的支配力度也在加强。在大资本数字平台的支配下,小资本之间竞争的激烈程度,也在随着这种集中化程度的提高而加强。因此,数字平台大资本倾向于获得高额垄断利润,进一步挤占了小资本与劳动力对剩余价值的分配空间。数字资本拉开了大资本与小资本在竞争实力上的差距。
一极是数字资本垄断实力的增强。凭借着对数字基础设施、数字技术以及数字技术人才的掌控,大型互联网企业完全有能力同时占有多个数字平台,这些数字平台连接着各行各业,极大地提高了数字资本对社会生产的控制力度。一般说来,扩大数字平台的成本远远小于建立新的数字平台的成本,数字产业呈现出典型的边际成本递减趋势,企业并购经常发生,造成了少数互联网巨头企业控制大多数数字平台的局面。以共享单车为例,2016年以来,成百上千的初创共享企业,向各大城市投入共享单车抢占市场,短短两年后只有哈罗单车、摩拜单车等数家企业存活,其余的或遭破产、或遭兼并。接近于零边际成本的特性使得数字平台与自然垄断一样具有非常明显的规模效应,并且只有迅速达到一定规模的平台组织才能够得以生存,否则就会因为被竞争者抢先占据市场而遭受破产。大资本数字平台经过激烈的竞争,通过扩大生产规模形成在一定领域的控制地位,一旦技术条件与商业模式上成熟化,这种控制地位很难被打破。
另一极是小资本企业与劳动力竞争激烈程度的增强。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的媒介与扩散作用,资本、信息、劳动力等在各个部门、各个企业之间更加充分地流动,加剧了小资本企业,尤其是以零售或一般服务为主的企业之间的竞争。与自有资本结合的民宿、网约车等,几乎没有任何一家具有影响价格的能力,客户的流动性非常大,民宿之间、网约车之间接近于完全竞争。信息化程度的提高降低了消费者对商品进行比较与选择的成本,同时也消除了一部分中小商业组织,从生产到消费之间的许多环节都是通过数字平台完成的,相应的剩余价值自然就转移给大资本数字平台。劳动力与小微企业一并受到大资本数字平台的控制,“劳动资料扼杀工人。当然,这种直接的对立,在新采用的机器同传统的手工业生产或工场手工业生产发生竞争时,表现得最明显。”③大资本数字平台就如同新机器击败手工业一样,在击败传统企业生产经营模式的同时,也使得劳动力在更大程度上成为数字平台的附庸,劳动力的自由只是在形式上得以提升。数字技术的运用加剧了劳动力之间的竞争,数字平台的迅速发展加快了劳动力与企业之间的匹配,使得劳动力能够更加充分的流动,劳动力在获得更多就业选择的同时,也面临着更加激烈的竞争,劳动力的工资议价能力降低。以零工劳动力为例,杨滨伊、孟泉(2020)认为零工经济雇佣形式的灵活性具有两面性,脱离传统雇佣形式的代价是工作的不稳定性与不确定性增强,零工劳动力在劳动力市场上处于更加被动的地位,高技能者在利用零碎时间劳动的同时挤占了低技能者的岗位。
追逐剩余价值是资本的本性,但是资本除了索取剩余价值之外,还具有生产功能属性。“资本家用他总是不付等价物而占有的别人的已经物化的劳动的一部分,来不断再换取更大量的别人的活劳动。”④资本作为一种价值,必须通过不断地运动,在运动中增殖,才能在增殖中不断积累扩大。“自由竞争使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对每个资本家起作用。”⑤资本竞争的这种外在压力不仅作用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中,一切资本都面临着而且应当面临着竞争,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资本的生产功能的发挥,只是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这种资本运动集中表现为对价值扩大的追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中,数字资本同样占有一定的剩余价值,为了提高竞争实力,也会通过生产集中来扩大生产规模。例如,阿里巴巴拥有中国电子商务市场近60%的份额,微信拥有超过10亿的活跃用户,微信支付与支付宝支付占据中国移动支付市场的90%以上份额。一旦数字资本形成垄断地位,数字资本垄断实力、小资本企业与劳动力竞争激烈程度的双向增强将转化为可能,大资本数字平台或将凭借对广大中小企业与劳动力的控制,获得超额垄断利润,激化劳资矛盾。数字资本的发展蕴含着加剧劳资矛盾的可能性,要想抑制这种加剧,就必须对数字资本进行一定的管制。
七、协调数字资本劳资关系、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数字资本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资本,兼具生产关系与生产功能二重属性。数字技术以及数字资本的运用极大地提高了社会生产力水平。数字资本的生产功能属性不论是在哪一种劳资结合形式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数字资本降低了交易成本,拉近了生产与消费之间的距离,提高了经营管理效率与生产社会化水平,并创造出了各种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的商品与服务。例如,线上办公、线上购物、线上教育、线上医疗等在疫情期间发挥着巨大的作用,通行大数据与数字网络更是对阻止疫情的进一步蔓延起到了关键作用。数字经济代表着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发展数字经济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就数字资本的生产关系属性而言,无论数字资本与劳动结合的形式如何,在商品经济中资本都会占有一定的剩余价值。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数字资本占有剩余价值,但是不能占有全部剩余价值,必须从数字经济各方主体入手,协调好数字资本劳资关系,控制与利用好数字资本,更好更快地解放与发展生产力。
用户既是数字平台的参与者,也是平台使用价值的缔造主体,用户理应享受平台创造的收益。不论用户是否以劳动的形式向数字平台提供了数据,都构成了数字平台使用价值的源泉。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数字平台的建立从根本上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即生产的最终目的是满足消费需求。数字平台的建立,使得生产者更快更准地了解到消费者的需求,生产的商品或服务也能够更快地到达消费者手中,并及时得到消费者的消费反馈,同样的,消费者通过数字平台,能够更快更准地了解到生产者的商品或服务。数字平台不应当成为桎梏消费者的牢笼,既不能通过大数据实行价格歧视,也不能扭曲数据、误导消费者,向消费者推荐的信息除了符合其偏好之外,还应当考虑到消费者的全面发展,防止低俗消费通过数字平台泛滥,例如毫无营养价值与正能量的低俗直播,要倡导高质量消费、理性消费。
参与数字经济的广大劳动力应当享受到数字技术推动经济发展的红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一切推动生产力水平提高的因素,应当也是提高劳动力生活水平的因素,体现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劳动不管是以送外卖、快递或其他零工形式出现,还是与企业、数字平台签订固定合同,其境遇至少不应该比以前更差,有必要加强立法对数字劳动力予以更加坚实的保障。数字劳动力经常受到企业与数字平台的双重压迫,却在利益受到侵害时,无法得到任何一方的担保,必须加快有效解决数字用工纠纷问题的相关立法。此外,当小微企业在数字经济资本竞争中普遍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例如几乎无法占有剩余价值,收入仅能维持企业基本经营时,小微企业主实际上也加入了为数字平台创造剩余价值的劳动力大军中。当小微企业的生产规模仍在局部适应于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时,应当对其进行一定的扶持,防止大资本数字平台公司的控制地位进一步加强,提高中小企业主及员工的劳动积极性。
大资本数字平台公司有形成垄断的趋势,是市场监管的重点,但是不能过度限制数字产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垄断限制市场竞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资源配置效率,这一点基本上是共识,生产集中与生产社会化水平的提高是一个自然的历史的过程,生产集中与垄断存在一定的区别。对于数字资本或者说数字产业而言,生产规模的扩大有助于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但不必然导致垄断。数字产业生产规模的扩大,并使得生产过程更具有组织性、系统性,有利于技术创新以及工艺创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私人资本的垄断是受到抵制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必须阻止资本的做大做强。诚然数字技术的运用使得大资本数字平台更有能力控制市场,但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大资本数字平台通过共同行动谋求利益,阻止了其垄断地位的形成。许多数字产业从生产技术上看,必须形成超大额资本才能够充分地利用生产条件,发挥出现有的生产力水平,在其生产规模达到一定点之前对其进行限制存在不妥。
发展数字经济,必须在协调好数字资本劳资关系的条件下,充分发挥数字资本的生产功能。数字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垄断程度的加强,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条件下更多地转化为生产能力的加强,数字资本控制能力的加强总是与其生产功能的加强协同的。在数字资本的竞争中,大资本获得高于小资本的利润率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如果大资本的利润率较低,企业就没有做大做强的动力而维持在较低的生产规模上,而这与其获利能力、竞争能力又是相悖的。反对超大规模企业的不当竞争行为并不等价于反对超大规模本身,但为了防止大资本与小资本之间利润率的过度悬殊,需要在政策上对中小企业以及数字劳动力一方进行一定程度的偏斜,这不仅有利于提高小资本的竞争实力,还有利于给大资本造成一定的压力,迫使其进一步提高竞争实力。具体就是要落实到数字资产的确权、数字税的征收、数字劳动权益保护、消费者隐私保护等立法问题上。此外,有必要加强国有资本对数字资本与数字产业的控制力度与利用效率,使数字经济发展的红利造福于社会大众,争取全国上下一盘棋,齐心协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感谢匿名评审人提出的修改建议,笔者已做了相应修改,本文文责自负。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人民出版社1995版,第44页。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95版,第687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95版,第473页。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95版,第640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95版,第3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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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孙蚌珠,石先梅,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100871 孙蚌珠(1963- ),女,辽宁北镇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石先梅(1994- ),男,湖北黄石人,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理论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