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2007—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评估入户调查数据”(URBMI)的微观数据,基于精准扶贫的视角并以家庭为考察对象,采用处理效应模型对现有城居保制度的扶贫效果进行了评价。研究发现,参加城居保会促进同期家庭人均收入增长13.78%,如按平均参保家庭人均收入8620.6元计算,相当于增加了1187.9元,同时这种对收入的提升作用随着时间的推移有进一步增强的趋势,对下一期家庭收入的影响则会增加5.13个百分点至18.91%,城居保政策对参保家庭收入存在显著的正向影响,而这种影响会通过参保家庭的教育培训支出增加和劳动力健康状况改善而实现。同时,与灾难性医疗风险冲击会导致未参保家庭当期及下一期人均收入均出现明显下降所不同的是,参加城居保能够非常有效的分担疾病风险对家庭的冲击,起到缓解家庭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作用。
然而,城居保的扶贫效果在不同阶层的家庭存在明显的异质性特征:城居保对同期家庭人均收入的促进作用会随着家庭经济实力的提高而显著增强,即使考虑政策的时滞,中等阶层的家庭也是城居保政策的最大受益者,而相比于其他阶层而言,城居保对最低阶层的家庭扶贫效果最小。与此同时,城居保政策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作用同样对低收入阶层来说远没有中、高收入阶层那么显著。也就是说,医保政策设计的对象定位出现了“目标上移”现象,使得其作用发挥的精准性受到了影响。这意味着现有城居保政策具有明显的减贫效果和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作用,但在扶贫的精准性上与预期还存在差距。
本文认为,在强调快速推进城居保制度参保覆盖面的同时,应通过更为细致的多维度评估体系设计,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实行动态调整贫困人口数量,同时逐步均衡城乡待遇差异,做好不同制度医保政策的统筹衔接。另一方面,我国城居保采用固定筹资方式,起付线设置是以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而未与实际的每户家庭(人均)收入挂钩,容易造成目前“低收入人群用不上”的低效率保障现状,降低了政策的实际受益人群规模,难以实现降低低收入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的政策目标,无法充分发挥城居保减贫效果。因此,应探索完善筹资办法,设计更为精准的起付线设置,鼓励建立个人缴费和起付线标准与居民家庭收入相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并以此为基础,根据贫困程度针对性的逐步提高医保报销比例,从而既缓解了精准贫困对象的医疗费用负担,也解决了公平性的问题。(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