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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对策建议* 文艺动态2009年第2期_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天府智库-社科院简介-机构设置-研究机构-文学研究所-科研成果</title>
		<meta id="8311" name="description" content="*对策建议* 文艺动态2009年第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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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href="../916159/default.aspx">科研成果</a>
			<a href="../916/default.aspx">文学研究所</a>
			<a href="../100003000/default.aspx">研究机构</a>
			<a href="../100003/default.aspx">机构设置</a>
			<a href="../100/default.aspx">社科院简介</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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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1>*对策建议*</h1>
			<h2>文艺动态2009年第2期</h2>
			<h3>雍蓉</h3>
			<h4>2010年01月27日 00:00</h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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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CDATA[<form><p>[编者按]</p><p><strong>本期《文艺动态》的“对策建议”专栏刊发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文学所杨书研究员一篇优秀的对策研究。本对策建议以性别社会学为基本理论框架，综合运用社会学和心理学方法，对进城家政女工的身份认同和自我认知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与理性分析。在对策研究过程中，杨书研究员深入实际，做了大量实证性的社会调查，在第一手资料基础之上进行了深入的话语分析与理性论证，从而使这篇对策研究表现出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令人信服的逻辑力量。这篇对策研究上报相关部门后，受到高度关注，蒋巨峰省长批示相关领导同志深入研究。</strong></p><p><strong>杨书研究员的成果充分体现了文学所科研人员的研究能力，她以应用对策研究与基础理论研究的成功结合显示了文学所在科研转型和新智库建设方面所取得了全新的突破。</strong></p><p>&nbsp;</p><p>&nbsp;</p><p><strong>社会性别<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1"><strong>[①]</strong></a>视野下（进城）家政女工</strong></p><p><strong>自我认知与生存状况的研究</strong></p><p>&nbsp;</p><p><strong>摘&nbsp; 要：</strong><strong>中国家政业进入市场运营已近20年,然而，行业却一直困陷于劳务人员短缺的“瓶颈”。长期以来，城市未能清楚认识“进城家政女工”承受着“行业非正规化”导致的种种不公，市场话语一直压抑、创伤着从业者和准从业者。的确，在调研进城家政女工今天的“生存状况”和“自我认知”时，可以看到，诸多问题正在对其大多数人造成困扰。如：非正规就业的权益保障缺失问题、特殊工作场所的问题、食宿待遇方面的问题、日常生活中的限制及控制问题、被社会及雇主家庭歧视的问题、个人隐私遭侵犯问题、辱骂和暴力仍然存在的问题、不利于个人发展的问题、与城市关系的问题、身陷文化断裂的处境问题等。所以，应该说，今天家政业雇佣双方和谐共处的大好形势（从业者和雇主间属和谐关系所达到的90%）来自女工们承受的巨大牺牲（劳力成本和心理成本意义上的双重牺牲）。家政业的雇佣关系中仍然残存着许多封建等级制度的陈陋旧习。当然，中国是一个“婢佣”历史悠久的国家（“婢”源于“奴”，“婢”即谓“奴”），等级压迫的制度历史早已将“婢佣”底层、卑贱的性别身份“固化”。新中国虽然终结了旧制度中雇佣之间的“主仆”关系，但却没能终结人们轻视家务劳动的观念、态度。而且，由于家务劳动曾经遭遇的共和国的“特殊”的制度、历史；由于今天的社会精英与准精英们已经远离了家务劳动；由于中国职业化的家务劳动从未经历过西方似的各阶层广泛参与的那样一种“泛化”的过程，被“放逐”的家务劳动最终丧失了它应有的劳动价值，并被贬入劳动力市场底端，沦为专属于边缘、底层者的职岗。今天，家政业的职业建构中仍然隐含着许多与社会性别及其父权制权威的既有实践相关的连续性的内容：通过次属劳动力市场，“男主外，女主内”为特色的劳动分工已从农村被平移到城市，从家庭内部被平移到社会外部；城市与市场总是强调从业者的“穷人身份”、“农村身份”“学历身份”、“性别身份”，并用“低学历”、“低技能”、“低素质”、“无知”“贫困”、“乡下妹”等“刻板印象”来“定格”她们的职业归宿。是家政业行业中的问题让劳动者望而却步，而劳动者的拒绝加盟终又酿成了行业久久突不破“人荒”瓶颈的困窘。今天，必须要改变“强资本”、“弱劳工”之下的社会不公。而且，在确保进城家政女工免遭排斥、歧视、压抑和继续边缘化时，除了要加快行业正规化的制度建设，还要将劳动的权益保障延伸到以各种渠道就职的非正规就业者。必须摒弃“市场中心主义”的知识框架，调整雇佣之间的权力关系和利益格局，真正使“处于失语状态的保姆们”的劳动价值、劳动地位得到承认和尊重，唯有如此，家政业才可能最终度过“荒情”，名符其实的成为益国益民的阳光产业。</strong></p><p><strong>关键词：</strong><strong>进城家政女工；性别身份；生存状况；自我认知&nbsp; </strong></p><p><br/></p><p>&nbsp;</p><p><strong>上个世纪的90年代，中国的家政业就开始了市场运营。不过，被人们誉为阳光产业的家政业始终没能发展成熟，没能突破劳务人员短缺的“瓶颈”，“保姆荒”已经荒了10数年。近年来，一些大城市的家政供需失衡还在加剧：2004年，上海和广州的需求缺口各约10万，深圳和北京各约6万；到2005年，上海的需求缺口飚升至60万，深圳上升到30万，北京增至10万，广州仍有6万；再到2006年，北京、深圳仅新春一季需求缺口已达到10万，上海全年又新增了25万，广州新增需求也升至7万（周倩、李舒瑜、顾盈华2007），全国的保姆市场形成了约达5000万之巨的劳务缺口</strong><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2"><strong><strong>[②]</strong></strong></a><strong>。起初，市场对“服务”的“需求”曾使人们欢欣鼓舞。因为，需求即机遇，意味着家务劳动社会化时代的到来和家政业可能创造的消费契机。而且，“保姆荒”又恰逢“民工潮”：正当城市为“脱荒”感到烦恼的时候，农村又正好闲置着数千万需要向城市转移的女性剩余劳动力。于是，在一些经济相对滞后的内陆大省，政府和一些民营企业开始联手开发人力资源——到农村剩余劳动力丰富的地区组织妇女进行家政服务的技能培训。其间，政企合力，造成空前声势和影响的当属2004年“两会”期间的“川妹子”进京工程</strong><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3"><strong><strong>[③]</strong></strong></a><strong>。然而，各省以“家政服务”为岗位目标的劳务输出始终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四川的此项工作更是陷入了“僵局”和“死局”</strong><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4"><strong><strong>[④]</strong></strong></a><strong>。“保姆荒”让各省有组织的推进农村女性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工作遭遇尴尬。“保姆荒”让一些省份在尝试开发人力资本市场时其“投入”与“产出”远远不能相抵与平衡——庞大的培训规模与少得不成比率的输出结果。</strong></p><p><strong>农村女性的劳务输出始终没能如城市所预期的，成为补充城镇家政劳务空缺的目标群体。今天，在中国的1.2亿农民工中，女性约占30%，达到了3600万的人口规模（“全国妇联专题调研组”2006）。然而，即便在女性民工最多的四川省，其624万女性民工中，进入家政行业的还不到10%，反之，仅流向珠江三角洲区域的女性劳工则达到了364万（占58%），她们大多选择了工作环境差、不签订劳动合同、薪金低、加班加点、女工的人生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劳动密集型的工厂或工场（李雅琼2007）。近年来的一些调查也显示：新近进城的年轻女性（16~20岁），80%选择了在“血汗工厂”枯燥、单调、繁忙的流水线上效力；余下的20%则流进了城市的服务业，然而，进入餐饮、理发、洗浴、住宿等休闲娱乐行业的几乎占了全数。今天，“保姆”已不再是谋求职业的农村女孩进城后的选择（周全德2007）。</strong></p><p>&nbsp;</p><p><strong>生存状况考：“城”中的“他者”和“家”中的外人</strong></p><p><strong>其实，中国城镇现有的1500万家政女工中，半数以上为外来打工者，可以说，是进城家政女工支撑着中国家政行业的半壁江山。然而，在家政业发展的近20年中，由于行业非正规化自身的缺陷，进城家政女工一直被排除在劳动权益的保障之外，蒙受着牺牲和损失。而且，种种以消费者为导向的行业化、制度化话语始终把强调服务质量和优化行业水平作为宗旨、目标，极少过问从业者的生存状况及境遇，避开了家政服务过程中令劳动者“寒心”的诸多问题。</strong></p><p><strong>虽然如一些研究者在调研中发现的，目前家政服务的雇佣关系总体上可以概括为如下三种情形：1、雇主与从业者建立了“亲情互动”的“依赖”关系的（约占10%）。即：雇主资助年轻的保姆完成“继续”教育、留给年长的保姆养老金、为保姆的子女支付学费、为保姆病弱的亲属捐钱捐物等，而且，如此予保姆亲情和温暖的均不再是“孤例”；同样，家政服务员中也不乏处处为雇主着想，实实在在为雇主担当，被雇主视为亲人去依赖的好保姆。2、雇佣关系更倾向于“理性”性质的（约占80%）。即：“雇主为了留住好保姆”开始关心和尊重服务人员，“保姆为了留在好人家”也更加积极主动地工作，雇佣双方在“同构”的“合作”氛围中结成了“利益共同体”，基于对对方的需要，双方自行化解矛盾，并相安相存。3、关系极为紧张，属于“矛盾冲突”型的（约占10%）。即：雇主打骂虐待保姆，并造成人身伤害；雇主“看不惯”保姆</strong><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5"><strong><strong>[⑤]</strong></strong></a><strong>，百般挑剔、苛刻，使其无所适从和无法相处，终于闹到“炒人”或“辞工”的（冯小双2004）。总体上看，和谐关系占到了90%，也就是说，家政服务中雇佣关系的总体趋势仍然是平衡稳定的。不过必须看到，家政业“平稳”大局的基础更多地来自于家政女工，来自她们在这个地位低下、薪酬微薄、不受尊重、忍受委屈、并付出艰难辛苦的劳动岗位上的牺牲。</strong></p><p><strong>迄今为止，中国的家政业仍然是一个让从业者感到困难重重的行业。家政从业者、特别是住家保姆，在工作过程中难免会不同程度地遇到一些问题：</strong><strong>1. 非正规就业的权益保障缺失问题。</strong><strong>由于家政业一直没能形成产业化的成熟市场，多数企业仅为“中介”性质，行业处于“次属劳动力市场”底端，从业者基本上为非正规就业。除了收入低、劳动环境差、福利弱、待遇劣之外，不受劳动法保护、没有社会保障、工作稳定性差也是行业的特点。</strong><strong>2. 特殊工作场所的问题。</strong><strong>家政服务必须在雇主的家中进行，从业者（特别是住家保姆）因此也被隔离在雇主私人化的家庭空间之内，置身于没有亲友及同阶层工友的环境，遭遇一系列的不适应——对陌生的环境、人群，陌生的规则、关系和秩序的不适应——“24小时全方位身处异质文化之中”（孟宪范语）的不适应。</strong><strong>3. 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重叠的问题。</strong><strong>由于家务劳动自身具有的弹性特点，再加上住家保姆的工作场所就是生活场所，工作时间与生活时间难以确定界线，造成了工作时间挤占休息时间、超时工作没有报酬、节假日加班无薪酬等侵占劳动者权益的现象。</strong><strong>4. 住家保姆的宿食待遇问题。</strong><strong>由于住家保姆需要雇主为其提供食宿，而食宿供给又没有规范的市场标准，难免出现以下问题：1）并非所有的雇主都能为保姆提供单独的房间，一些空间逼仄的家庭，只好将保姆安排在客厅、阳台、过厅及走廊等开敞的空间，让其在沙发、床垫等“临时卧具”上休息，24小时无“私密空间”的超常压力已造成了一些人心理精神的“亚健康”；有些保姆则被安排在杂物间、儿童房，拥挤、逼仄、纷扰的居住条件难以保证休息质量，她们的身心健康也存在着隐患；一些遇到解聘撵人等忽发事件的保姆的情况则更加糟糕：那些回到中介公司的付费长凳（床垫）上过夜人，常常要忍受诸如禁止使用公司卫生设施等歧视性的侮辱。2）虽然多数雇主与保姆同桌用餐，基本上不限定吃什么和吃多少，然而，也有雇主让保姆单独用餐，并限定食量，只让吃便宜的甚至剩饭菜，有保姆长期“半饥半饱”，也有人因不适应南北方饮食差异而被雇主指责挖苦的。</strong><strong>5. 日常生活中的限制、控制问题</strong><strong>。一些雇主不许保姆看电视、使用电话和洗衣机，限制夏季洗浴；多数雇主不许保姆与邻居往来、与其他保姆联系和接待亲友；一些雇主还禁止未婚保姆与异性交往，禁止已婚者的配偶探访和留宿。</strong><strong>6. 受到雇主及其家庭成员歧视的问题。</strong><strong>一些雇主不能平等礼貌地待人，责备服务员的穿着、动作、口音，用羞辱性的语言谈论她们以往的生活习惯、经济状况、农民身份和学历背景，种种歧视性的行为深深地挫伤了她们的感情。</strong><strong>7. 个人隐私受到侵犯的问题。</strong><strong>有的雇主随意翻查保姆的私人物品，翻看她们的日记和信件，盘问其对象、亲友的情况，并将搜得的“隐私”作为扣薪撵人的把柄。</strong><strong>8. 受到责备、辱骂，甚至挨打的问题。</strong><strong>虽然多数雇主能够友善地对待保姆，然而，仍有雇主习惯于“责备”与“训斥”。更糟糕的是，辱骂、虐待保姆的现象迄今尚未根除。种种“陋习”，造成了从业者与准从业者的紧张、惶恐和心理压抑。</strong><strong>9. 社会歧视的问题。</strong><strong>社会评价体系用“文化程度”的理由将低学历的农村女性归并入“低素质人群”，城市中那些无人问津的劳动岗位也成了对“她们”的“恩赐”。社会很少倾听劳动力市场底端的保姆们的心声，既不过问劳动用工制度中存在的排挤，也不干预劳动分配制度中存在的不公正、不平等。“低文化”、“低技能”、“低素质”已经成为一种标签，使得进城家政女工的公民权益被遮蔽、搁置、侵害，使得她们成为制度认可下不受公民劳动权益保护的特殊的劳工群体。</strong><strong>10. 不利于个人发展的问题。</strong><strong>家务劳动耗时费力，经常挤占住家保姆的私人时间，使其没有足够的精力继续学习和深造；家务劳动还将住家保姆“锁定”在狭窄的私人空间里，使其社会参与和人际交往大受局限（杰华2006；艾美玲2007；杨书2007）。上述问题不同程度地困扰着进城家政女工，影响着她们在城市中的生活质量。</strong></p><p><strong>勿庸置疑，进城家政女工已经为中国的近千万城镇女性及其她们的家庭带来了极大的帮助——使他们卸下沉重的家务负担，赢得了享受生活的闲暇时间。不过，城市在享受家政服务的时候，并没有真正看重家务劳动的价值，家政工作仍然被社会当成是廉价的、地位低下的和女性化的，因此，也导致了一些雇主在处理与家政女工的关系时，传统封建的等级意识再度抬头。</strong></p><p>&nbsp;</p><p><strong>“行业”渊源考：性别等级制度下属于“奴隶”的“婢佣”</strong></p><p><strong>中国是一个“婢佣”历史悠久的国家，社会等级制度的性别压迫渊源久远。早在后汉，《说文解字》（许慎）集注的古汉字中，除有“婢”字外，还有与其相关的“奴”、“卑”等字。首先，“婢”与“奴”是互通的，均指属于“古之罪人”的男女奴隶。再则，“婢”，即指“女之卑者也”。而象形的“女”字形如一跪地的女子，是对女性服从于男性的会意；“卑”，则是“低下”、“微贱”的意思（《说文解字》）。可见，古代的“婢女”，属于女性群体中最“低贱”、“卑微”者。当然，古代的“婢佣”之所以卑贱，也是由“生产”婢佣的方式决定的。如：1.战争因素：古代的战争使战俘沦为奴隶，其中的女性则成了女奴；2.惩罚政敌的制度：历代延袭着将失败政敌的妻眷贬谪为“娼”、“婢”的制度；3.人口买卖制度：历代的律法从未真正废止过允许人们像“处置”房屋、地产、牲畜等财物那样对待妇女儿童（即：抵债、易物和直接买卖）<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6"><strong>[⑥]</strong></a>。可见，在男尊女卑、严格遵循性别等级制度的古代中国，“婢”不但是包括皇家嫔姬妃后在内的一切女性对同阶层或高于自己阶层的男性的统一“卑称”，体现着全体女性的从属地位，而且，它更是指沦为女奴，专门为王公显贵、官宦商贾以及乡里富裕殷实人家提供生活服务的“婢佣”阶层。</strong></p><p><strong>在中国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等级制度中，“婢佣”一直被压在社会最底层，而以下方面，更是“婢佣”底层、边缘、卑贱的性别身份被“固化”的要素。1.由于她们是女性，这些通过卖身、典身（分终身或短期）成为婢佣者，法律上一直执奴隶或贱民身份（高新伟2006）。甚至到已经形成“雇工阶层”的清代，法律仍然给予男女“佣工”截然不同的待遇：“雇工”（男佣）是“良民”，“婢女”（女佣）则是“贱民”；“良民”是自由人，“贱民”则等同于奴隶。“婢佣”的“贱民”身份不但使其被剥夺了如男性佣工所拥有的人生自由权和领取薪金权，而且还累及到她们的子女：其儿孙不得应试、出仕、捐纳入官，不得纳娶“良民”之女为妻；律法甚至还剥夺了贱民之女的“缠足权”（曼素恩2005）。2.婢佣是所属家庭的仆人，她们称家长为主人，并像奴隶那样必须绝对服从主子。婢佣，也分“侍女”（丫鬟、奶娘）和“粗婢”。“侍女”终日陪侍主人，任其“支派”、“使唤”；“粗婢”则“各从其事”，“以供百役”，即：负责挑水、劈柴、洗衣、做饭、扫除、采买、纺织、缝补以及育婴等日常家务（高新伟2006）。3.婢佣不享有人生自由权、人格权、生存选择权，法律给予其主人买卖、婚配、打骂、责罚等生死予夺权的专权，一些朝代甚至在法律上允许主人虐杀婢佣<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7"><strong>[⑦]</strong></a>，虐婢更是历代的传统。（伊沛霞2004）。4.历代不将骚扰、占有自家奴婢的行为视为“不法”，遭到暴力侵犯的婢女不被法律保护（伊沛霞2004）。5.婢佣被压榨性地使用，大多不堪其苦<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8"><strong>[⑧]</strong></a>。6.许多婢女不幸成为女主人排遣忿懑和发泄私怨的牺牲。直到晚清，在许多蓄养婢女的家庭，女主人“虐待婢女”的事件仍频繁发生，致使一些新兴的女子学堂不得不在校规中专门要求“诫陋习”，将“虐婢”视为“女子”必须铲除之“陋习”（夏晓虹2004）。中国封建特色的“婢佣”制，导致了社会对家务劳动的睥睨、蔑视，对“帮佣”的底层女性的生存处境疏于关心、关注。家务劳动的劳动价值也因充当“仆佣”的女性雇工不享有男性雇工所拥有的包括工资在内的种种人生权力而被社会抹煞、低估；反过来，劳动者也因其劳动不具或只具极低的价值，社会地位也愈加底层、卑贱、边缘。直到19世纪末，虽然“佣仆”已经成为如“十里洋场”的上海等繁华都市中一些女性的谋生手段，然而，以家务劳动为内容的“帮佣”却仍被社会当成“下等人”的职业。譬如，在1870年间的上海，社会“允许”来自江苏无锡的农家妇女去居民家中“帮佣”，但却坚决反对“小家碧玉”及“良家闺秀”涉足此业。为防止“闺秀”们误入“歧途”，市民被要求谨慎用人，如逢“良女”，必须为“保全其名节”“迫其返家”。家务劳动被实实在在地当成了下层女性的专属。社会只许“抛头露面”以及“藉十指糊口”的事情发生在不幸而无奈的下层妇女身上（罗苏文1996）。</strong></p><p><strong>职业化的家务劳动被绝对的边缘、底层和女性化，的确是中国的特色和传统。与仆佣制度同样悠久的欧洲相比，中国的“婢女”和西方“女仆”其身份和地位在本质上存在着根本的不同。</strong></p><p><strong>西方的奴隶制同样“制造”过女奴（美洲殖民主义甚至在近代上演了臭名昭著的奴隶贸易，让历史为其野蛮残暴的行径惊耸），西方社会同样有过女奴即家仆、奴隶，没有人权，遭受奴役的历史。不过，欧洲同时还拥有另一部“仆佣史”。</strong></p><p><strong>中世纪末期以后，随着家务劳动开始成为社会上极为普通的有偿服务，来自平民阶层的女仆开始代替女奴大批涌入城乡居民的家中（萨哈2003）。虽然多数妇女是为减轻家庭负担而去帮佣的，虽然她们到别人家去干活仍要寄人篱下，以失去行动自由、置身社会底层、承受极其辛苦的生活为代价，然而，此时的女仆却不再是奴隶，社会甚至分别为雇主和佣仆规定了必须遵守的准则。早在1350年，法国在为各个行业制定工资标准的时候，也为奶妈、女仆以及仆佣中介规定了工资标准（女仆的工资低于城市中的多数劳动力，却大大高于农村劳动力）。中世纪末期，针对乡间女孩大量进城帮佣，城市还出台了相应的措施。帮助及约束雇主的措施有：推出了教导年青主妇监督女仆工作的指导性手册；规定雇主必须供给女仆足够的吃喝；规定雇主必须对尚未成年的仆佣给予“特殊”照顾：其住房要在女主人隔壁并不得当街，其作息时间要与女主人同步，若其患疾染病，女主人必须悉心照顾等（当时已有雇主为女仆留下遗赠的）。约束女仆的措施有：要求她们恪守职责，并举止合度；规定受雇者必须接受身份“审查”；规定另择雇主者必先由老东家对其工作能力及劳动态度进行“鉴定”和“评估”等。更耐人寻味的是，一位女仆在中世纪末期甚至被世人推崇为“圣徒”。这是一位名叫吉塔（Zita of Lucca）的意大利女子，自从12岁跨进雇主家门，忠心耿耿终其一生，最后以手握一串钥匙的形象成为女仆的典范（萨哈2003）。欧洲的女仆的确在本质上迥异于中国的“婢女”，她们不是“贱民”，她们不但拥有像男仆那样的自由民身份，还拥有薪金、辞工、择偶等人身权力。这就意味着，一旦她们攒足嫁妆，可以辞掉工作与适意的郎君谈婚论嫁，依然是普通的自由民。</strong></p><p><strong><br/></strong></p><p><strong>此外，欧洲普遍的佣工制度还模糊了女仆本属社会底端的阶层地位。中世纪末期，随着欧洲商业的发展和城镇的兴起，加上雇工工资低廉，除富商、贵族家庭仆役成群外，家境稍好的市民也时常雇用家庭帮工（萨哈2003）。布罗代尔曾经描述：16世纪的法国，“只要一个普通家庭不再挤住在一间屋子里，就很可能雇有女仆或佣工”，“甚至农民也有雇工”。那时，里昂各区的仆役分别占到了总人口的19-26%，巴黎约占20%。同样，早在1480年，汉堡的“安慰桥”已经成为“一个公开的劳动力市场”，“荐身为仆者伫立桥头”，任雇主拣选（布罗代尔1993）。到了17、18世纪，佣仆制已广被欧洲接受。英、法、德以及整个北欧，父母们纷纷将未成年的子女送去做仆役，不但穷苦家庭借此来缓解压力，包括富裕的农户、佃农，甚至上层权贵和豪族巨贾（如：上层僧侣教士、佩剑贵族、大地主、批发商、能工名匠等），都将子女送出家门，让他们去做“佣仆”或“学徒”。18世纪末，在英国的一些地区，10-14岁之间成为仆役的男女儿童达到了其人口的1/4；在“大革命”前的法国，家长总是要把自己的儿女“打发”到“别人家”呆上一、两年。18世纪的欧洲，像英国、挪威、冰岛、丹麦等国，每两个成年人中就有一个曾在青少年时期当过仆役；而法国、德国、奥地利及波罗地海沿岸国家，正经历着“仆役”阶段的人口也分别占到了各国总人口的10%（比尔基埃等1998）。</strong></p><p><strong><br/></strong></p><p><strong>西方的这种触及到社会各个阶层的仆役制、学徒制，使“仆佣”成为一个特殊的人群——混杂着各个阶层、属于劳动力市场低端的少男少女人群。比尔基埃视这种“仆佣”方式为未成年人步入社会的“前奏”。并认为，通过在社会底层的岗位“实习”，即将“正式”步入社会的少年男女提前见识了“真格”的社会——一个既是由严格的等级、秩序、制度、游戏规则组构起来的，同时又不乏相对灵活性的社会（即：“实习”期间的年轻人一律属于社会底层，而实习期满后就会恢复“原先”的身份，其中不乏地位大大高于“雇主”者）（比尔基埃等1998）。欧洲的这种极为普遍的仆佣制度的确有案可查。在文艺复兴时期，不但达·芬奇、弥盖朗琪罗和拉裴尔这三位艺术巨匠均有过少年时代寄居师傅家中的学徒经历，就连生于富贵之家的莎士比亚（1564-1616）也在16岁前被送进了肉铺当“学徒”；在18世纪，不但平民家庭的卢梭（1712-1778）小小年纪就成了仆役，即便贵为富商公子的威廉·布莱克（1757-1827著名诗人、画家），和同为富家之子的司汤达（1783-1842），一样经历过极其艰辛的学徒生涯。19世纪后，有过寄居“打工”经历的文人名士更是难尽其数<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9"><strong>[⑨]</strong></a>。直到当代，西方社会仍然继续着大、中、小学生利用业余时间“打零工”的传统。而且，今天的所谓“零工”，也多以看孩子、做清洁、修理草坪花木、购物、做饭、送外卖、洗碗端盘等为主，即一些属于“家务”和“服务”的劳动。今天的西方社会，各个阶层的家庭都将子女为自己家和别人家“做家务”视为极其寻常的生存“预习”。“家政业”在“他、她们”的广泛参与下，不再可能成为专属于某一阶层、某一学历层次、某一性别群体的职业。社会各阶层的广泛参与铺就了西方现代家政业正常运转的人文背景和运作基础。</strong></p><p>&nbsp;</p><p><strong>“家务”价值考：被低估的“劳动”和被边缘化的“群体”</strong></p><p><strong>中国家务劳动社会化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基础则大为不同。虽然新中国终结了封建旧制度中雇佣之间的“主仆”关系，但却没能终结人们轻视家务劳动的观念、态度。新中国建立到文革结束前，由于我国“温饱型”的经济形态为全体国民提供的是一种物质极其匮乏的简单生活；由于当时城市的所有职场都设有职工食堂（从供给制时期到工资制时期），社会用体制的力量，将城市中职工的家务劳动降减到最少。</strong></p><p><strong>由于那时的社会不但在国民中提倡简朴的生活，还向承担家务劳动的女职工们发出了号召：要她们“发挥‘半边天’的作用”，“在生产的各条战线”与男子汉比肩，证明“巾帼不让须眉”是完全可能的；由于当时的“进步”话语不断地对一些不得不为家务劳动付出艰辛的妇女大加贬斥——“锅边转”，成为人们对“不求上进”、“沉湎于小家庭和小日子”、“缺乏事业追求”的城市女性的贬称，社会终于进入到“要政治，不要生活”的“革命”轨道。由此，中国“40后”、“50后”、“60后”的女性精英大多都患上了“家务劳动综合排斥症”，“不擅家务”和“短于家务”终于成为女性精英骄人的标志和优越的理由。著名女作家张洁引起巨大社会影响的一些作品曾毫不隐讳地渲染过这种骄傲和陶醉。在张洁前、中期的创作中，优秀女性一无例外地以“不擅家务”傲然于世，以不会烧汤做饭收拾房屋“独步”她们“超凡脱俗”的“人生”的。文革结束后，应试教育与“独生子女”的基本国情不但改造了中国家庭的关系和结构，还“终结”了新中国建立以来，城镇家庭中未成年子女参与、分担家务劳动的传统。由于“计划生育政策”使后文革时代的父母们更加关注子女的前途，再加上传统的“学而优则仕”在文革后“兑现”了“学而优则职”——高学历与职场中的好职位终于挂勾，正是这种种因素，更加剧了高考竞争的激烈程度。为让子女在“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升学竞争中胜出，为了他们心无旁鹜地“拼杀”，当今的父母不惜一切代价，其中包括“包办”子女们应该参与和承担的家务。终于，“升学”/“家务”被对立起来，两者成为非此即彼和不可兼容的。轻视家务劳动遂成为“潜在”的社会意识，并渗透到新时期以来的城镇家庭。人们将自己天天都要消费的家务劳动从日常生活中分离出来，让它们成为家庭中“主内的成员”及其“家庭帮手”（家政服务员、住家保姆）的专属。家庭中“主外的成员”（核心家庭中的父亲或家庭经济的主要承担者）与“处在发展阶段中的成员”（即：家庭中学龄期间的子女——那些正在往高学历发展，并以社会高职位为奋斗目标的“家庭新成员”）终于超离出家务劳动，不再染指这种被贬为低技能的劳作。对家务劳动价值的低估、忽视、抹煞甚至让城镇居民产生了这样的错觉，即：家务劳动不是人们非有不可的生存能力，横在精英道路上的这些“障碍”应该统统被“铲除”。子女不分担家务终于成为中国现代教育在世界范围内的一种“异相”。当社会精英与准精英们远离家务劳动之后，“放逐”了家务劳动的价值，家务劳动滑入到劳动价值认识评估体系的末端，成为一种最不具价值的劳动。</strong></p><p><strong>中国跨世纪的家务劳动社会化正是在上述背景下展开的。而且，在家政业兴起之初，适逢中国现代社会的体制转轨，城市不但集聚着大批需要再就业的下岗女工，还涌入了大批“打工妹”，使城市看到替代性的家务劳动已经蓄集起极其丰富的资源补充。于是，“创造需求”被创业期的行业奉为重心与方向。家政业从一开始就进入到后消费时代的市场推广，即：以消费中心主义为导向——神化产品（服务）功能的消费者导向。而其造成的后果则是：市场在培养目标群体时，引导消费者将家政服务的效果理想化、完美化，将家政女工期待为“全能型”、“智能型”、“特长型”、“素质型”（杨书：2006）。市场营销把家政消费的“目标”定位在“享用高品质的生活”：允诺消费者像“上帝”那样去享受服务。消费者被灌输了诸如“花钱买轻松”/“花钱买不累”/“花钱买享受”/“花钱买生活的更舒适和更快乐”/“花钱买在单位上得不到的‘人上人’的感觉”/“花钱买现代品质的家庭生活”等理念。然而，最初成为住家保姆的农村女性，大多是一些从未经历过任何简单培训的低学历或半文盲的女性，在完全没有城市生活经验的情况下，她们被推到了以现代消费理念武装起来的雇主面前。可以想见，她们的实际服务水平与市场推广的水准将形成如何强烈的反差。由此，较之处在同样职业岗位上的“下岗女工”，“低素质”一词，更加频繁地在责难进城家政女工的话语中出现。随后，社会话语又为农村女性的“低素质”填充了像“文化偏低、技能单一，不可能在其他行业实现就业” 等具体内容，并强调，因其“低素质”，已经引起了“服务质量”、“职业道德”、“发生事故”、“让消费者缺少安全感”等不利于行业发展的问题。虽然城市在服务需求逐年增长之中陷入了越来越重的“保姆荒”，然而，市场却始终不去引导消费者提高对服务者劳动价值的认识和对其人格权力的尊重。</strong></p><p><strong><br/></strong></p><p><strong>家政业的职业建构中一直隐含着许多与社会性别及其父权制权威的既有实践相关的连续性。譬如：通过次属劳动力市场<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10"><strong>[10]</strong></a>，“男主外，女主内”为特色的劳动分工从农村被平移到城市，从家庭内部被平移到社会外部。再则，城市与市场总是不断地强调从业者的“穷人身份”、“农村身份”“学历身份”、“性别身份”，并用“低学历”、“低技能”、“低素质”、“无知”“贫困”、“乡下妹”等“刻板印象”来“定格”她们的职业身份。而且，城市中心主义的权力话语一直在通过某些行政手段、消费者为中心的市场、行业化的规章制度、甚至妇女解放的话语，对正在与困境抗争的打工女进行的特殊的“启蒙”。她们被要求振作精神，用传统美德来弥补自身“素质”的缺陷，把为家庭牺牲的伟大母性带入到今天的职业服务中来。也许是一种“下意识”的结果，曾经遭到“革命话语”批判的“三从”“四德”通过一系列的置换已经被重新“激活”。譬如，以提高“素质”的名义，进城女工被要求回归传统——她们曾经是家庭中听话、温柔、顺从、耐心、韧性、牺牲、吃苦耐劳、忍辱负重的女儿、妻子和母亲——行业要求她们从职业道德的角度对雇主及其家庭成员逆来顺受。的确，从雇主、行业及妇女组织处，她们被灌输了诸如：“我是来挣钱的，不是来争‘气’的”/“规规矩矩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对得起人，对得起钱”/“给钱做事，公平合理”/“埋头做事，踏实做人”/“拿谁钱，听谁话”/“服从、体谅、爱心”/“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等理念（杨书2006）。她们被期待着成为一种“新型”的“家庭妇女”：代替雇主家庭的“主妇”，承担起全部家务；不计较作为外人的底层身份，服从所有家庭成员；兢兢业业，埋头苦干，全心全意地为雇主家庭服务。应该看到，今天的家务劳动社会化，已经将承担家务劳动的人从家庭中的不重要者平移到社会中的不重要者身上，而且，社会对家务劳动价值的轻视、低估，也变成了对从事家政劳动者的轻视、低估。不尊重家政从业者在今天的社会不但极为普遍，甚至还很主流。譬如，2007年的春夏之交，由多家卫星电视强档播出的大型电视连续剧《保姆》，就轰轰烈烈地用一个“劳模”型的“好保姆”来“PK”一群“妖魔”型的“坏保姆”。作品为“好保姆”配置了高考落榜的学历背景和数年的城市“居民”背景，并用她来释意“埋头做事，踏实做人”、“对得起人，对得起钱”、“服从、体谅、爱心”、“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等职业准则，示范了一个“好保姆”应该如何“忍辱负重”。当然，“坏保姆”也是此剧要表现的“重头”。“坏保姆”被演绎成一个丑陋的群体。从一个个年龄不等、操持着各种乡音的乡下妹，全景化地展示了她们表面“老实”，内底下则心眼坏透。譬如：用尽心机勾引男主人的陶燕子；向雇主索借不成摔碗砸碟的小翠；进门就这么那么反客为主的胖川姑；守着零食电视不干活还骂骂咧咧的犟妹子；笨拙固执故意与雇主别扭的安徽小妹等。</strong></p><p><strong>被“妖魔化”了的保姆群象折射着城市对待保姆的集体无意识：极具偏见、猜忌，缺乏理解、尊重，有失公正与平等的观念态度<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11"><strong>[11]</strong></a>。</strong></p><p>&nbsp;</p><p><strong>自我认知考：城市“认识框架”之外的身份及其感知</strong></p><p><strong>本文把进城家政女工的“自我认知”放在文章的最后部分，是希望达到这样的效果：通过前面考证的中国旧制度中“婢佣”在社会中的“等级”位置；通过分析家务劳动曾经遭遇的共和国的制度、历史；通过分析今天的社会精英与准精英们已经远离了家务劳动的现实；通过挖掘家务劳动的劳动价值尚未得到社会的认可、重视，从业者仍在遭受歧视和贬损的意识根源，使归纳出来的女工们的“自我认知”能够与客观的逻辑背景相呼应，从而使她们的“话语”和“声音”在人们理性的“读解”中得到真切的“还原”。</strong></p><p><strong>而且，我们还须记住，今天进城的农村女性，是共和国建立以来主流话语长期建构之下的特殊主体。记住父权传统对女性的要求与革命的“现代性”对女性的召唤一直都在同时对农村妇女发挥功能效用。并记住，曾经是“教育工具”的文艺，在1960年代，借用一部电影，为新中国的农村女性勾划了标准的定型。感动过一个时代的电影《李双双》，借助塑造一个“吃苦耐劳”、“里里外外一把手”的女主人公，建构了和平时期的国家对农村妇女的完美想象。“吃苦耐劳”，乃是传统赋予中国女性的美德，它彰显着一种韧性的牺牲；“里里外外一把手”，不但规定了农村妇女要继续围着“锅边转”——包揽全部家务，而且还要去顶起家门外面的“半边天”——去到田间地头，与男子并肩，承担起生产性劳动的社会职责。直到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在讲述农村的话语中，积极的女性形象仍然还在由自我牺牲的精神内容来“填充”——为家庭和社会甘于吃苦和牺牲<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12"><strong>[12]</strong></a>。所以，虽然“家政女工”的社会地位在今天广大的农村地区仍然不被看好；旧中国“婢佣”的悲惨命运仍然潜隐于村民们的历史记忆；人们普遍认为“做家政”不过是称呼上的变化，那些住在别人家的“小阿姨”、“小保姆”仍然是“任人使唤”的“佣人”和“仆人”，依然得不到尊重，遭人欺负，孤苦无依（杨书2005），然而，轰轰烈烈的“打工潮”却使那些寻求出路和发展的农村女性把兑现了支付薪酬的“家务劳动”当成了可以实现自身社会价值的“生产性劳动”；而“家政女工”的“工作特点”从某种意义上又正好与“吃苦耐劳”及“里里外外一把手”——长期的社会性别建构——暗中叠合，正是由于有了多重价值意义的支撑，许多困难家庭的女性和寻求自身“出路”的女性本着去牺牲的精神进入了家政行业（杨书2007）。进城家政女工大多是在上述传统性别意识的熏陶、规范下成长起来的。一些经过职业培训后，更是做好了去迁就雇主的心理准备。对她们来说，接受家政工作就意味着放弃了自由和尊严，是不得已的牺牲。在她们的自我认知中，除了留存着以往乡土时代的印记，更多的则反映了她们今天在城市的遭遇——是对今天的生活经验的一种陈述。也就是说，她们的自我认知的内容必然受到她们所置身的环境关于性别、阶层、城市/农村、本地人/外地人、雇主/帮工、自家人/外人、高学历/低学历、都市精英/城市底层、高薪/低薪、高质量的生活/低水平的条件、拥有“霸权”/失去自由，等，各种复杂情况相互交叠的影响。通过对多项调查的归纳<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13"><strong>[13]</strong></a>，可以将多数女工（特别是住家保姆<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14"><strong>[14]</strong></a>）的“自我认知”概括为以下方面：</strong><strong>1．与雇主身份差异引起的感知。</strong><strong>自卑、被动、无能、失语。她们承认双方存在着极大的文化水平差异，承认在纷呈多样的城市面前自己是无知的；她们明白获得怎样的工作环境、生存条件、工资待遇，要看遇到的雇主，由雇主说了算，自己只能被动接受；她们知道是自己不具备挑选工作的能力，因此才不能“自主”选择；她们普遍反映：“遇到问题只能忍”，“人家说什么是什么，实在忍不了了就只有走”，“雇主就会挑你毛病，不反省自个”（艾美玲2007）。</strong><strong>2．与雇主家庭关系引起的感知。</strong><strong>多数人认为自己不但是外人，而且被当成了必须服从和听话的“工作机器”。“人人都高你一头”，“人人都可以随意喝使你、教训你”。一些人反映，有时连自己照看的孩子也出言不逊，说保姆是“父母用钱雇来的”，是“来干活”和“服侍”自己的。面对疑惑的眼光、对工作的品头论足、挑剔、苛求备至，她们说，感到“紧张”、“压抑”和“透不过气”（杨书2007）。</strong><strong>3．由工作内容和性质引起的感知。</strong><strong>认为“做饭”、“带孩子”不是“技术活”，所以工作的价值意义不大，只怪自己没本事，不得不“低人一等”。她们承认这不是通过竞争优势获得的岗位，也不是心甘情愿的选择。因为“没有做生意的本钱”，“进不了其他行业”，“不会电脑”，“没有文化和本事”，因而觉得“吃”这种低层次的“辛苦饭”在熟人老乡面前很“丢面子”（同上）</strong>。<strong>4．由职业特性引起的感知。</strong><strong>大多感到自己完全失去了自由、失去了独立的人格尊严。她们说：“干活儿老被看着”，“丢了东西被怀疑”，“被看成佣人”，“在雇主的冷眼和指使下干活”；被要求“一刻不停地干活”，不让“空着”、“闲着”；“除了工作上的辛苦，还要看人脸色”，“心理负担让人身心疲惫，丧失尊严更是让人感到屈辱和伤害”；“在雇主的欺侮和虐待下工作”，“每一分钟都包含着屈辱和泪水”。（杨书2007，艾美玲2007）</strong><strong>5．由从业者地位引起的感知。</strong><strong>认为存在着歧视和不平等，并发现“（保姆）这么紧缺，也没人关注，没人保护”，多数人感到尽了最大的忍耐，并且“做够了”。她们说：“劳动付出的身体疲惫是其次的”，最最受不了的是“受歧视”和“不平等”；“与人相处时勾心斗角的心里累，睡觉也恢复不过来”；“尤其反感人们说保姆的长短”。一些人说：“以前觉得做家政挺好，现在觉得再好也是外人，总被人家看不起”；相处往来中总是“受到伤害”，因为“只让她（雇主）赢，不让你赢”；“出来打工就是受气的，遇到困难只能忍，找不到方法解决”；“苦点、累点没关系，希望找个好人家，能够干得长一点”（同上）。</strong><strong>6．由特殊的环境空间引起的感知。</strong><strong>多数人感到长期被封闭在雇主与世隔绝的“家”中，“太郁闷了”，“什么朋友都没有”，“难以忍受”。被限制外出和与人交往让她们觉得不但“与过去的生活脱节了”，而且“与整个生活完全脱节了”。她们认为：新生活虽然丰富了她们的体验和见识，但同时也把她们变成了“囚徒”，被“剥夺”了社会参与和人际交往的“囚徒”（同上）。</strong><strong>7．由酬劳待遇引起的感知。</strong><strong>一些住家保姆对“高薪聘雇”，“低酬支付”十分反感，许多人虽然愿意为好顾主吃苦耐劳，但内心则对“超时超量”、“八小时以外”及“节假日加班”不付薪酬的“行规”感到不满（等于压低了单位劳动的价值报酬），认为这就是不公平的待遇。</strong><strong>8．因远离自己家庭引起的感知。</strong><strong>大多数人思乡却不打算回乡。虽然大多数年轻人觉得缺少亲情的城市生活很苦，但却决心挑战困难，希望通过自己的打拼将来能够像城里人那样就业、生活、消费、休闲。年长者的感受则更复杂些：虽然她们正在以委屈、牺牲自己来成全家人——供养家人的需要大大多于自身生存——一些人要为子女及兄弟姐妹挣学费，一些人要为养家置业并改善家人的生存条件拼命挣钱；然而，由于把年幼的子女丢给了老人，或者把年老、有病的家人的抛诸一边，牵挂和愧疚一直折磨着她们（同上）。</strong><strong>9．由个人发展前景引起的感知。</strong><strong>普遍认为从事这种工作不可能自我发展。大多数人反映：做不完的家务劳动占用了太多的时间，连正常休息都谈不上，更不可能腾出精力学习、深造。虽然不少人安于现状，但大多数却表示是“不得已”。一些年轻的女工则在梦想进入其他的行业，如：开餐馆、当护士、搞销售、从事新闻工作，卖保险、经营服装、拿本科学位、做社区工作、出国留学、开美发厅，以及室内设计等（艾美玲2007）。</strong><strong>10．由与城市关系产生的感知。</strong><strong>她们认为自己是乡下人、缺少“文化素质”（学历），而且贫穷；然而，她们却暗自抵制、对抗城市的“素质说”。认为低文化并不代表人格缺陷，不代表缺乏“文明素质”（真诚、吃苦、耐劳），希望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公正的评价。多数人认为自己还没有真正融入城市，不是真正的城里人，从工作生活到权益待遇，未能分享城市的公平。她们陈述道：“雇主永远是赢家”；“中介与雇主是一边的，公司只帮雇主说话，邻里熟人也帮着雇主说话，没有公理，不公平”；“从小口小角到大争大闹”，“不但雇主很‘凶’”，“中介与外人也帮着他们‘凶’” （杰华2007，杨书2007）。</strong><strong>11．因文化断裂引起的感知。</strong><strong>大多数人感到孤独、寂寞、无根。她们说，在城市丰富的文化表达中找不到属于自己和代表自己的表述，在城市建构的形象类型中也找不到属于自己的身份认同。“电视剧中的‘保姆’不是‘太憨’就是‘太坏’，‘好的’又‘太假’了，都像‘不正常的人’”；“漂亮的商店和广告上的商品都不是我们买得起和羡慕的”；“饭店、公园、歌舞厅外停满了小车，而我们则过着自己的节俭生活”；“两个世界：他们在天上，我们在地下”（同上）。从大量调研的情况来看，许多进城家政女工一直在为家庭和自身的生存忍耐，为家庭所需的学费、医疗费、生活费、赡养费选择了自我牺牲，通过放弃自己的利益和幸福来兑现对家庭的责任（杰华2006、艾美玲2007）。城市以高不可攀的文明规则和等级秩序排挤着弱势者，而种种受排挤的经验已经积淀为潜意识，并与她们感知自我的内容难以分开<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15"><strong>[15]</strong></a>。</strong></p><p><strong>进城家政女工参与了改变自己社会身份、经济身份、职业身份的社会转型。在与城市文明、市场规则的碰撞中，她们接受了挑战，勇敢地尝试着自身经验以外的生活。今天的她们的确获得了一定程度的“独立与自由”，自身的能力及物质条件也均比在输出地时强了许多。然而，必须看到，“转型”的过程并不轻松。由于中国城乡二元结构的制度性缺陷一直在对她们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制约作用——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不公所造成的学历因素已使她们被打入劳动力市场底端，并被“锁定”在毫无市场竞争力的弱势位置之上。再加上城市长期偏宠市场，对消费的不公正缺乏自知，市场话语一直放任地压抑、创伤着从业者和准从业者，让她们付出了高昂的心理成本和劳动力成本。不过，今天的城市应该知道，她们的牺牲是有底线的，只能是自己，绝不包括子女后代。城市还应该知道，今天进城的年轻女孩，早不像20年前的前辈，在她们身上，城乡同质同构的许多基本要素已经悄然生成。譬如：后“计划生育”时代受到“溺宠”的子女的特点；统一的教育体制下城乡青少年趋于同步的意识动向；大众传媒影响下城乡青少年群体相似的个性人格及其价值取向等。所以，存在于日常生活、劳动分工、文化习俗、资源配制、劳动价值评估体系中的压抑因素（包括制度中存在的性别等级因素）并不能阻止年轻的“她们”去选择所要进入的职场，并捍卫自己对平等、自由、发展的追求和向往。</strong></p><p><strong>是家政业行业中的问题让劳动者望而却步，而劳动者的拒绝加盟终又酿成了行业久久突不破“人荒”瓶颈的困窘。今天，城市不能再继续视而不见进城家政女工一直默默忍受的种种委屈。今天，已到了行业必须调整观念改变态度的关键时刻。可喜的是，一些大城市最近传来了令人欣慰的消息，人们终于开始过问“强资本”、“弱劳工”之下的社会不公，并尝试改变。2006年以来，开始有家政女工享受到劳动保障和劳动权益的保护，开始像公民那样，成为在劳动法保护之下的劳动者（周倩、李舒瑜、马汉青、唐葳2007）。是的，在新的财富、新的利益分配、新的利益群体已经形成的今天，只有劳动者的劳动与薪金、劳动与保障、劳动与安全、劳动与健康，以及劳动者的家庭生活与子女教育等各项权益得到落实，才能确保社会弱势群体免遭排斥、歧视、压抑和继续边缘化。因而，对待城市一直以来“保姆荒”，一方面要加快行业正规化的制度建设，一方面要将劳动的权益保障延伸到以各种渠道就职的非正规就业者处，同时，还应该摒弃市场中心主义的“知识框架”，调整雇佣之间不平等的权力关系和利益格局。总之，只有“处于失语状态的保姆们”的劳动价值、劳动地位得到充分的尊重，制约她们发展的问题一一解决，雇佣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共识、谋求整合，家政服务的劳动岗位才可能对求职者产生“磁力”，家政服务业也才可能最终度过“荒情”，名符其实的成为益国益民的“阳光产业”。</strong></p><p><br/></p><hr/><p><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ref1"></a>①社会性别理论强调性别被社会建构这一基本事实。本研究持这一立场，就是要将进城市家政女工作为社会中的性别群体来考察，认识她们如何被社会的政治、经济、制度、文化所建构，如何被今天的时代变迁所要求。从这个性别群体的社会属性而不是自然生理属性着眼，是为了更好地了解当下的公共政策及其经济、文化制度对她们的影响、改造和安排，以她们的立场为切入点，客观地分析她们在进入城市后的归属。</p><p><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ref2">[②]</a>西部高级职业培训学院院长庞大春坐客央视新闻频道节目时通告：据国家统计局2000年对21个城市抽查的统计，全国67.4％的家庭有家政服务需求。全国城镇约有1亿个家庭（3亿多人口），相当于6700万个家庭有服务需求。减去现有的1700万“在岗”人员，还有5000万人的需求缺口。央视新闻频道：“新闻评论”，2006-2-21。</p><p><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ref3">[③]</a>在此项“工程”中，政府调集资金、制定专项政策、指派培训机构，在近30个劳务基地县对妇女进行了家政服务的“技能”培训。项目还在输出地签署了约2.4万人的“输出”协议。政府还为企业牵线搭桥，促成运作家政服务“品牌”的企业与北京等城市签订了约3.8万人的“劳务”协议。四川政府一直在做推助家政劳务输出的工作：2004年，借助“两会”的媒体采访，省长亲自宣传“川妹子”品牌；2005年，四川省又将派送4000名“川妹子”进京的工作放入本省当年的“一把手工程”。</p><p><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ref4">[④]</a>2004年，本该按协议输出的家政人员实际的应聘率尚不足1/10；2005年，派送4000名“川妹子”进京的“一把手工程”最终只促成了600多位家政女工抵京，然而，抵京才两周，就流失了1/6。</p><p><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ref5"></a>①见《北大妇女中心家政工法律问题研究报告摘要》，www.womenwatch-china.org2006-3-4.</p><p><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ref6">[⑥]</a>“又置奴婢之市，与牛马同兰”、“奴婢贱人，律比畜产”，是汉唐“奴婢”交易的“原始”记录；南北朝的人口买卖更是逞为风气，创下富户蓄奴数千的历史；宋代的文献典籍中载有大规模公开买卖婢女的记录，吴自牧的《东京梦华录》详细记载了买卖婢妮的方式和过程；18世纪以后，随着商人精英阶层的崛起，城镇居民蓄养“婢女”变得极为普遍，“典押女佣”和“买卖妾媵”的“交易”也更见红火。参见《汉书·王莽传》、《唐律疏议》、吴自牧的《东京梦华录外四种》、曼素恩的《缀珍录》。</p><p><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ref7">[⑦]</a>秦以前，主人可任意处罚婢女；秦时，杀婢须报官；汉承秦制，杀婢要走申报程序，擅杀者处死刑；唐代延袭汉规，但对违规者的处置则并不严厉；宋律不允许杀婢，但“殴伤婢女不受罚”；清代的虐婢事件骤然增多，康熙朝甚至为此颁发律令：官员妻眷虐婢致死者，罚以重金。然此令后来因虐婢者更加肆无忌惮而于1704年被废止。参见曼素恩的《缀珍录》、伊沛霞的《内闱》。</p><p><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ref8">[⑧]</a>邓之诚《骨董琐记全编》中的《梅香》诗，记叙了古代婢女的人生凄苦：起早贪黑，除包揽房前屋后里里外外的家务活外，还得采桑、养蚕、纺绩、缝补；而且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挨打挨骂，孤弱无依，尽尝人间悲苦（高新伟2006）。</p><p><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ref9">[⑨]</a>此阶段的寄居“打工族”中，仅著名作家就有济慈、雅·哈谢克、狄更斯、巴尔扎克、爱绿蒂·勃朗特、马克·吐温、杰克·伦敦等人。</p><p><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ref10">[10]</a>当今城市存在差别极大的两大劳动力市场。1.“首属劳动市场”：收入高、劳动环境好、待遇优、福利强——城镇人口的市场；2.“次属劳动力市场”——收入低、劳动环境差、待遇劣、福利弱——“农民工”的市场。谢建社：新产业工人阶层——社会转型中的“农民工”，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P178-179。</p><p><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ref11">[11]</a>当下，文艺的意识形态话语没有给予保姆职业充分的想象空间。在我们的影视作品中，进入此业的均是弱势的下岗女工和农村妇女。这种文化想象暴露了城市的观念态度：家政劳动岗位是专属于底层、边缘人群的，它已被拜金拜物崇尚权势的时代“直白”地抛却。不像韩国偶像剧中的人物设计，进入这个行业的不但有落难的富家千金（《火鸟》、《玻璃鞋》），还有女大学毕业生（《巴黎情人》），她们甚至在这一职业背景上成功地完成了与地位优越者在爱情婚姻上的竞争，而且，保姆身份的她们还是多重“三角恋”交叠的中心。《大长今》更是将家政政治化，让厨房中的女人上演了一出参政建功的历史大戏。</p><p><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ref12">[12]</a>可参看杜芳琴课题组2000年完成的《贫困与社会性别：妇女发展与赋权·黄龙寺个案》一书。这项以“黄山寺村”为调研对象的课题通过口述历史的方法展现了当代农村妇女的风格面貌，其中包括了农村妇女在新时期的性别意识、社会角色意识，以及吃苦耐劳及自我牺牲的精神。而且，作为中国社会性别研究的“开山人”的研究者，还在研究的认知和评价中忍不住赞美、宣扬这种牺牲。</p><p><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ref13">[13]</a>主要资料来源：1.冯小双：转型社会中的保姆与雇主关系[J]孟宪范等编：转型社会中的中国妇女[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P36-43。2. 杰华：都市里的农家女——性别流动与社会变迁，江苏：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3. 艾美玲：中国外来家政女工的性别与权益研究报告，2007，未出版;4. 杨书：2005年四川省仪陇县、平昌县女童调查，及2006—2007四川家政女工调查，未发表;5.刘凤仙：生活道路为什么这样不平坦？[J]，载杜芳琴编：《贫困与社会性别：妇女发展与赋权》[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2,P251-282。6. 春子：把泪流给自己[J]，中国妇女[Z]1998，5：P26-27，等。</p><p><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ref14">[14]</a>在调查中，钟点工们称：同样做家务，有了上下班的界限，就有了相对的自由、独立、尊严。因为雇主承认了属于私人的时间和空间，一旦下班，双方就解除了雇佣关系，雇主也不再拥有使唤的权利；而且，雇主要想使用和占用女工们的额外时间，还必须与之商量，由女工来协调、安排；另外，按钟点付薪，这种形式也相对公平；再加上钟点工因同时受雇于多个家庭，在不同的家庭遇到不同的待遇，促使她们对雇主做出或选择或淘汰的自主决定。应该说，选择雇主的自主权也从某种程度上提升了劳动者的主体意识。</p><p><a title="" href="http://www.sass.cn/czadmin/edit/eWebEditor.asp?id=content&style=zck&originalfilename=d_originalfilename&savefilename=d_savefilename&savepathfilename=d_savepathfilename#_ftnref15">[15]</a>进城家政女工在城市的这近20年，尝尽了在城市“多重排挤”的夹缝中求生存的辛酸。这些排挤包括：</p><p>1．&nbsp;&nbsp; 经济层面：由于贫困，由于生活所迫，这些因城乡分割被打上“低学历”、“低素质”的农村女性已经被排挤到劳动力市场的底端，她们不得不去干那些脏、累、苦、差、重，一直被城里人轻视和看不起的工作。今天的家政业大多仍属强劳低酬、临时性和缺乏劳动权益保障的非正规就业。</p><p>2．&nbsp;&nbsp; 社会层面：城乡分割的制度历史造成了城市和农村的绝对差异，而社会评价体系则避开客观历史举起了城市的统一的标尺。譬如：“文化程度”已被城市当作衡量人们“素质”的规尺，由此，人们也被分成了两大类别：城市的文明人与农村的蒙昧人。低学历的农村女性不但承担了城乡分割的制度化后果，而且还承受着传统的性别歧视后果（“低学历”是被剥夺或只享用极少教育资源的后果），在今天城市的制度性话语中，她们被统称为“低素质”人群。新的身份确认体系（性别与学历认知体系）使城市心安理得地将她们定格在劳动力市场的底层，并听任劳动用工制度对她们任意排挤和劳动分配制度对她们肆意劫掠。</p><p>3．&nbsp;&nbsp; 政治层面：没有居民身份的进城家政女工是以被救助的弱势者身份进入劳动岗位的。而“拿人钱，听人话”的佣工规则（家政服务业的职业规则）更是强化了她们的受支配的边缘者身份。长期以来，市场与消费者一直垄断着行业话语，家政女工始终身处行业制度化的决策之外。正是因为她们被排斥在决策之外，家政劳动岗位上侵犯公民人身权力的问题才一直得不到重视和解决。</p><p>4．&nbsp;&nbsp; 文化层面：城市/农村、文明/蒙昧、进步/落后、科学技术/小农经济等，已经成为评价城乡的二元对立的价值评判依据。进城家政女工已经被定格在城市文化类别的最底层。进城者几乎均遭遇过相同的文化排异，即雇主的类似责备：“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什么都做不来”，“脑袋不开化”，“笨得要命”，“懒得要死”，“犟得吓人”，……城市以它的价值标准否定了其它文化模式的合理性及其价值意义，进城家政女工深陷于异质文化的排异之中。</p><p>5．&nbsp;&nbsp; 关系层面（包括群体、邻里关系）：由于“社会排挤是一个‘关系’概念，意味着个人和群体在社会地位上被排挤出其他个人、群体和整个社会”（谢建设，2005），进城家政女工因其职业关系与整个社会完全脱节，深陷于这种排挤。特别是住家保姆，她们既非雇主家庭的成员，也非雇主所在社区的正式人员，她们承受着社会其他群体对她们的规避。在远离亲缘、血缘、地缘等关系网络的雇主家中，在得不到社会关系网络支持的城市，她们是最最弱势和最最孤独的人群。</p><p>6．&nbsp;&nbsp; 制度层面：根深蒂固的社会性别意识潜在地影响着社会转型中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人们在不自觉中将城乡二元分割的制度性缺陷归罪于遭受制度政策损害的牺牲者。农村女性因“低教育程度”与“低素质”在社会话语中被一再“责难”，而当“制度问题”被转换成“个人缺陷”后，她们又被要求必须为个人的“过失”（辍学、低学历）承担责任和后果。专门为农村女性量身打造的“无用”和“低能”的标签使人们习惯于对她们的权益视而不见，在城市中，她们是制度认可的，在劳动法保护之外，不享受社会劳动保障的劳工群体；是政府和群众组织认定的教育对象，是被妇联组织和行业要求加强“四自精神”（……）的特殊人群。参阅：石彤：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排挤——以国企下岗失业女工为视角，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P42。</p></form>]]></p>
			<b>2013年09月28日 01:50</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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