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人乔清举创见性地将祥瑞动物列入动物生态伦理的范畴,以麟凤龟龙四灵为例阐释了“动物作为自然的神性标志的生态意义”(72),发人深省。以四灵为代表的祥瑞动物究竟是否为真实的生物(73)并不重要,在古代文献的语境中,祥瑞和灾异动物是特定的象征隐喻:它表达的不是作为生物体的自然存在,而是神圣的德性存在。
《大戴礼记》尝发明一种万物谱系,不仅将人与动物纳入其中,还安放了圣人和四灵的位分,建构起一个本体论意味的序列:“毛羽之虫,阳气之所生也……介鳞之虫,阴气之所生也。唯人为倮匈而后生也,阴阳之精也。毛虫之精者曰麟,羽虫之精者曰凤,介虫之精者曰龟,鳞虫之精者曰龙,倮虫之精者曰圣人。”(74)书中相近意思的另一种表述是:“有羽之虫三百六十,而凤皇为之长;有毛之虫三百六十,而麒麟为之长;有甲之虫三百六十,而神龟为之长;有鳞之虫三百六十,而蛟龙为之长;倮之虫三百六十,而圣人为之长。”(75)
这个万物谱系是双层结构:一般动物(毛羽介鳞)和人(倮虫)同处于自然世界;四灵(麟凤龟龙)与圣人同处于更高的神圣世界。(76)自然世界与神圣世界又有映射对应关系,四灵是动物之精,圣人是人之长。自然世界中,动物仅具阴阳之一,而人兼具阴阳,拥有比动物更高的生态位;神圣世界中,圣人拥有比四灵更高的生态位。圣人处于万物谱系中的顶端,然后四灵、人和动物依次排序,但这并非线性序列:以水平视角,圣人与四灵同处较高的神圣层面,人与动物同处较低的自然层面;以垂直视角,圣人与人同为一族处于中心,四灵与动物同为一族分布四方。从这个立体的万物谱系来看,四灵处于神圣世界,是人敬畏的对象;动物处于自然世界,相对于人的中心位置,是人爱惜和同情的对象。
《春秋繁露》还记叙了四灵出没的条件,指出为政者若爱惜、恩惠动物时,四灵便作为令人崇敬的祥瑞象征而出现;若残酷对待动物时,四灵便会隐退,并出现令人畏惧的自然灾难。(77)这说明,爱惜动物和敬畏四灵不是对两种对象截然不同的态度,而是内外贯通的关怀:对动物的爱惜,就是对四灵的敬畏;怀敬畏之心去施行爱惜,以爱惜之举来表达敬畏。在哲学意义上,古代中国所谓的圣人,象征从人格抽象出的德性化身;同处神圣世界的四灵,象征从一般动物抽象出的德性实体。因此,敬畏的真正对象,不是四灵更不是一般动物,而是贯穿于敬畏、同情和爱惜之中的德性本身。
“德性”一语,初见于《中庸》:“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中庸·第二十七章》)在中国哲学史上,德性源自“德”这一概念。“德”有两重意蕴:一是本体论意义的,如《道德经》中“道经”与“德经”相递而论,“德”意味着由“道”而获得的具体规定,是事物存在的现实依据,在《庄子·天地》中表述为“物得以生谓之德”。二是社会道德意义的,从《尚书》的“敬德”到《论语》的“为政以德”,“德”意味着治理社会的道德规范。(78)两重意蕴中前者比后者更具根本性,“德性”之“德”是在前者意义上而言,后者只是前者在社会领域中的体现。《中庸》尝曰:“性之德,合外内之道也。”(《中庸·第二十五章》)这里的“外内之道”指“成物”与“成己”,即“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中庸·第二十五章》)。在此意义上,“德性”指人成就外在事物的意愿,从一事物是其所是的存在依据、本身特质和固有价值来成就此事物,并通过成就事物来成就人自身。(79)
德性不仅是一种修身的诉求,更是一种认识境界。宋儒张载尝提出“见闻之知”与“德性之知”对立的深刻命题:“见闻之知”指个体视角下的经验认知;“德性之知”指以天下万物为共同体的视角下的理性认知,“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80)。从儒家重视价值追求的传统来看,两种认知对立的实质在于伦理意义。“见闻之知”这种有限经验所带来的伦理观,必然是局限于个体的一己之求;而“德性之知”这种以万物共同体的视角经验所塑造的,则是以“知周乎万物而道济天下”的生态伦理观。因此,以德性作为基础的生态认识,不仅将万物视为道德共同体,更以认知和尊重万物自身的价值为务,将成就万物作为人实现德性的成圣之道。
成就万物,首先当肯定和护持万物的自然生命,然后才能实现其潜在的善,因此,爱护万物之生命(81)乃“成物”之首务。动物是德性的自然载体,爱惜动物的自然生命,便是虔诚地表达对德性的敬畏。以祛魅化的现代科学眼光审视,作为文学想象的四灵与人的现实行为当然没有相关性。但是,若消解神秘的同时也取消了神圣、消解命运的同时也取消了敬畏,失去他律的人类便任性地对待自然,必然导致人赖以生存的自然共同体的坍塌。在此意义上,以敬畏德性之心来关怀生命和生态,以敬畏之心为自然共同体建构一种超越性的诉求,从而提升生态伦理的形上境界,为世界的生态伦理铸就庄严凝重的神圣感,正是建构中国素食伦理学的深刻意义和使命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