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在院领导的关怀与指导下,经过法学所教职工和研究生院的共同努力和辛勤工作,法学所圆满完成2016-2017学年的研究生教育培养、2017届法学硕士、法律硕士研究生硕士论文预答辩、答辩,以及第四轮学科评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水平评估等多项工作。现对该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新学年工作要点。
一、法学研究生教育工作总结
(一)完成培养任务
顺利完成毕业生培养工作。在法学所全体教职工和研究生院的共同努力下,2017届法学专业51名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其中,5名硕士研究生被评为优秀毕业生,2名硕士毕业生考上博士研究生,圆满完成2017届毕业生培养计划。
较好完成教学任务。法学所教师具有多元的知识结构和多样化的专业领域。学术研究型的教师注重给学生们传授专业、丰富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的科研创新能力;司法实践型教师则注重法律实务知识与经验教学,对研究生进行法律思维训练及法律认知能力培养,较好地完成教育培养任务。
(二)稳定招生规模
在法学研究生招生总体规模控制和竞争日益激烈的双重压力下,我院法学研究生招生规模持续稳定,生源质量有所提高。法学所一级学科硕士点批准后,现有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诉讼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六个方向。2016年度招收硕士研究生58名。目前,法学类在校研究生总数为171名。
(三)增强导师队伍
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法学研究生导师队伍不断壮大,指导力量得到加强。一年多来,法学所新增研究员1名,副研究员4名,新晋硕士研究生导师6名。目前,院内法学研究生导师有15名,其中研究员7名,副研究员8名,为优化法学所研究生培养教育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师资基础。
优化师资力量。法学所注重师资培训与强化。先后派出8名青年教师参加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举行的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并组织导师团队,参与基层法院法官培训指导,强化导师理论研究与教学实践结合与互动能力,提升导师科研教学水平。
(四)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
法学所自2016年底以来持续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与阿坝州政府法制办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与成都市法院签订了“院校合作共建‘实习法官助理课程’”协议,与双流区法院签订了“青年法官双导师指导”合作协议并即将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与四川省国民经济与装备动员办公室、中国科学院成都文献情报中心、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达成战略合作意向,深度介入省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大大拓展了法学所科研教学空间,为法学类研究生的培养、实习和就业提供了良好的方向。
(五)开展专业学位水平评估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专业学位水平评估试点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16 号),受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开展了专业学位水平评估。我院对研究生院与法学所参加评估的各专业进行了部署。根据院工作安排,法学所组织专业教师,按照评估要求,对招收法律硕士以来的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并与研究生院一起,完成了培养目标、师资队伍、培养过程(包括实习实践教学质量、案例教学质量、校外资源参与教学情况)、学业质量(生源情况、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职业发展能力)、社会评价(用人单位评价、同行评价)、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内容的评估简况表。
(六)制定《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学位发展建设规划(2016-2020)》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硕士学位发展建设规划(2016-2020)》
我院自获得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后,严格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四川省社会经济发展情况及我院实际进行建设,明确目标与标准,并在师资队伍、人才培养、质量保障、教学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并形成自身办学特色。为切实加强我院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不断提高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层次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特制订了《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学位发展建设规划(2016-2020)》与《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律硕士学位发展建设规划(2016-2020)》。通过对本学科领域的发展趋势,重点分析了我院研究生教育的优势与差距,从学科特色与国家人才需求角度出发,作出了符合我院硕士研究生教育健康良好发展的学科规划。
(七)修订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人才培养方案是学校办学理念和教育思想的集中体现,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的实施方案。我院于2017年启动了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法学所组织教师骨干,针对往年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去年法律硕士学位点评估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广泛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经过多次的研讨和修改,顺利完成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现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已完成并开始实施。
二、法学研究生教育工作现存的主要问题
结合法学研究生教学和此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准备工作情况,发现法学研究生培养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师资队伍建设有待调整
目前学科师资队伍发展不均衡,师资结构亟待优化。除了巩固已有优势学科外,对已经建立的和有发展前景的学科方向也应增加师资队伍,确保持续发展、优势发展。
(二)研究生论文有待提高
高水平的学位论文较为缺乏,研究生论文选题的新颖性虽有得到外校教授的认可,但论证的科学性、写作的规范性等方面还有待提高,对优秀硕士生的培养力度尚显不足。
(三)教师责任心有待加强
教师在备课、授课、课堂纪律以及考评成绩管理等方面有待规范,尤其在提高教学水平、优化教学质量方面应当多下功夫。
(四)实务部门导师作用发挥有待加强
虽然实务部门导师的遴选和管理制度已经建立,但不够健全。实务导师在教学实践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五)教学管理数字化建设尚需加强
研究生教学管理数字化十分落后,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浪费许多人力物力。在评估过程中,许多数据仍然需要翻阅原始纸质档案,不利于后续评估工作开展。
(六)教学投入有待加大
法学所教师承担着十分繁重的教学和科研双重任务,同时还面临着教学科研考核机制激励性不足的现实,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研究生培养精力投入的欠缺,进而影响教育质量。
三、法学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改进
根据以上工作总结和目前仍存在的问题,2017-2018学年法学所在研究生培养和管理方面的工作要点如下:
(一)促进研究生教育培养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高教育质量
1.完善硕士点培养方案
法学所将继续重点发展优势学科和重点学科,协同研究生院参照培养方案基本要求,结合学科优势,严格审查新开课程,并对培养方案中不完善的部分及时进行修改。
2.完善导师分配制度
新生入校后,应当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及时确定研究生指导教师,进而加强对研究生的教育和管理,增强学生的归属感,使他们迅速融入新环境和新的学习生活。
3.完善学位论文评审机制
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作好毕业生的论文评审工作。2017年毕业硕士生51名,一部分学位论文质量不高,关注法律实务的学位论文仍然较少。为提升研究生培养水平,我所将完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价体系,规范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程序,提高硕士学位论文的整体质量。
4.完善优秀硕士毕业论文培育机制
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论文选题和审查程序,建立选拔优秀硕士毕业论文选题机制和论文审查是培养研究生科研能力的重要环节。建议进一步细化研究生毕业论文选题报告和论文审查规范的规定,建立优秀硕士毕业论文选拔机制,加大优秀硕士毕业论文的孵化力度。
5.完善教师试卷批阅机制
实现管理电子信息化,进一步加强对任课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敦促教师及时保质保量的就学生各类试卷批阅,及时反馈成绩,以便研究生院工作的开展。
创新研究生教育工作机制需要合理配置教学和科研考核比重,加大激励性机制建设力度,实现教学和科研工作的平衡与共进。
1.合理配置教学和科研考核比重
增加教学折扣科研考核分比重。对承担较多教学任务的老师,在考核中适度增加教学考核分,降低科研考核分,让承担更多教学任务的教师,有更多的精力来提高教学质量。
2.加大激励性机制建设
目前,大部分教师,特别是职称较低的新任教师工资与课时费较低,与任课教师为上课付出的劳动力较多,劳动力价值不成正比,应当提高课时补贴。
(3)推进创新人才培养工作的进一步改革,探索优化路径
我院法学研究生教育以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培养目标。为此,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探索创新人才培养路径:
1.强化协同培养模式
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的意见》要求,我院应当适应教育发展和社会需求,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方面,进一步建立完善发展产学研一体化的培养机制,同高校、企业建立协同创新的战略联盟,开展深度合作,促进资源共享,将实践与研究融入教学过程,给学生提供在实践中运用知识、开展科研的宝贵机会,把实践教育融入教学。
2.强化学科融合式的资源配置优化模式
在社会发展对人才知识结构的多重需求和学科自身发展张力的双重驱动下,法学研究生教学也应打破学科壁垒,优化资源配置,开阔学生的视野。目前,我所也作了相应的探索,我所与研究生院创造性地构建了法学所和金融所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新机制,但是仍然受到现行体制机制等诸多因素的干扰。相关部门应通过政策调节,鼓励打破院所间孤立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体系,建立院所间协调沟通和资源分配机制。
3.强化以评价机制为核心的制度保障
一是形成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的学生评价体系,形成更好地刺激并挖掘学生内在发展潜力的激励机制。实现考核办法和评价体系的多样化、个性化改革,对创新型人才进行有益的导向,保护创新精神、激发创新意识。
二是改革教师评价体系,扭转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改革教师奖励机制,平衡教研人员良好教学和良好科研之间的关系;设立严格的奖惩制度,奖励卓有成效的教师,批评无心教学的教授,提升教学声望并形成科教相联系的“教学文化”;采取各种措施鼓励教师改进教学方法、开展教育创新与实验,树立人才培养的使命感,肩负起优秀教育机构的责任,使我院在培养更多拔尖创新人才方面取得更大成绩,为经济社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四)大力弘扬法治、以德树人,强化师风师德
高度重视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是增强国家软实力的需要,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的需要,是应对高校思政工作面临挑战的需要。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突出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创新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推动我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迈上新台阶。
1.强化依法施教,规范教学行为
法学教师,知法、懂法、用法、守法。要依法执教、依法治教、为人师表,谨言慎行,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忘记自己作为教师的身份,不做与教师职业和与教师人格、道德相违背的事。
2.强化以德执教,增强教育责任感
法学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加强自身素质修养,提高师德,坚守职业道德,做重法治讲师德的模范。教育的核心就是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培育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到培养全过程,把主动服务需求,作为衡量和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核心要求,并且要稳固有序的推进规模适度发展,和结构布局优化。
春风化雨无声,立德树人有道。只有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才能让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凝聚更多正能量、激发更大创造力,为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输送源源不断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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